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为何升级到最高检抗诉?
创始人
2024-12-08 11:21:06
0

5月28日,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在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李某系湖北省某市某区某橱柜经营部聘用的设计师。2014年7月5日下班时间前后,单位领导指派李某驾驶单位车辆送橱柜材料至客户家中。李某送完材料后驾车回家的途中,于20时左右在高新大道古米山加油站附近撞上道路中心花坛受伤。

2014年10月20日,李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市人社局以李某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由,暂予中止工伤认定。处理案涉事故的交通大队称,李某所发生事故为单方事故,无法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明》。李某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2015年3月,李某以经营部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李某与经营部存在劳动关系,应当走工伤认定程序予以救济。2017年,李某再次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2017年6月20日,市人社局以李某受伤情形不能认定为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因不能证明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当事人诉人社局一二审均败诉

李某提起行政复议,某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市人社局的决定实体内容正确。2018年1月,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判定其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2018年3月28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李某系完成领导交办的送货工作后,驾驶车辆返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未能证实该事故系李某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李某要求认定工伤的诉讼请求。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作出二审判决,以相同理由驳回上诉。李某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1日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湖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仍维持原审判决

随后,李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湖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并审查后,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情形,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无证据表明李某外出从事的是违法或个人目的行为,其受经营部负责人指派外出给客户送材料期间所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李某承担。2019年12月26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行政判决,该院再审认为,李某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性质和责任作出认定,故本案在认定李某“下班途中受伤”的事实后,应当由其举证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鉴于李某未对此举证,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因此维持原审判决。

再次升级,最高检直接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跟进监督。2020年12月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审查卷宗的基础上,委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走访公安交通大队,与处理事故民警沟通交流,并询问经营部用工者谢某。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当面听取李某意见,现场查看路况和环境。

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认为,再审法院认定李某系下班途中受伤,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已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市人社局不予认定李某构成工伤,应当提供李某符合不予认定工伤的依据。再审法院认定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法律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有认定工伤的行政职权以及对相关事实调查核实的职责。本案中,市人社局未尽到对相关事实调查核实的职责,依据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证明,认定李某受伤害为单方事故,从而以不能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该认定缺乏事实依据。

李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与外出工作具有高度关联性。李某因完成单位领导指派的工作任务造成工作时间和路线的改变,相比于一般正常工作时间给其带来更多不确定的风险,而且没有证据显示李某返程回家途中存在从事与工作完全无关的个人活动,此种风险与外出工作具有相当程度的因果关系,风险的后果让李某承担有违公平合理原则。

2022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认为市人社局在工伤决定中认定李某不属“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形,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市人社局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市人社局对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2022年7月4日,市人社局对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认定工伤的处理决定。

最高检: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情况下,工伤认定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检指出,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履行工伤认定职责的重要依据,在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无法作出责任认定,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不是工伤的有效证据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工伤认定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对其所作的认定结论承担举证责任。生效行政判决错误分配举证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

跟进监督是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手段。最高检表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后,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仍然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再次提出抗诉或者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推动人民法院再审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

相关内容

渣土车压死女老师,超载4倍...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1月7日,烟台市芝罘区道路上发生一起车祸...
2025-11-21 11:01:53
二手车出口如何监管?商务部...
记者 辛圆 在周四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何咏前表示,商...
2025-11-20 19:22:21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
2025-11-20 11:13:02
为何开展《玩具安全》系列国...
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
2025-11-19 23:01:21
湖北省政府督办农产品加工业...
11月7日,湖北省政府召开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督办落实湖北省人...
2025-11-19 20:31:38
俞敏洪为何去南极?“内部信...
11月16日,新东方迎来创立32周年纪念日,创始人俞敏洪在南极考察...
2025-11-19 10:20:42

热门资讯

孕妈检测出胎儿没有“胎心”究竟... 原标题:孕妈检测出胎儿没有“胎心”究竟为何?多半是这4种原因,预防下 昨天小樱...
耳聋耳背知识分享-----耳朵... 耳朵听力下降恢复方法首先要找出听力下降的病因,其次针对病因进行对症治疗。 耳朵听力下降,如何恢复听...
激光术后护理指南:如何科学恢复... 二氧化碳激光是一种常用于去除瘢痕、色素沉着、皱纹和其他皮肤问题的治疗方法。它通过发射高能量的二氧化碳...
原创 如... 肺是人体非常重要的器官,空气中的很多灰尘和垃圾都会随空气进入肺部,所以肺部的清洁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
如何有效应对低血压问题,提升生... 血压低,这个问题在生活中并不罕见。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血压低就像是个小毛病,不用太在意。但实际上,低血...
存款利息怎么算?湖南农商行存款... 导读湖南农商行存款利息怎么算?湖南农商行作为湖南最大的股份制银行,它是一家地方性、集约化、国际化、股...
原创 婴... 在宝宝的成长过程中,奶粉作为重要的营养来源,其选择至关重要。那么,什么样的婴儿奶粉比较好呢?奶粉的营...
孩子自控力差?家长如何引导培养 孩子自控力差?家长如何引导培养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自控力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能力。它关乎孩子的学业表现...
宝宝不吸奶瓶的问题如何解决 原标题:宝宝不吸奶瓶的问题如何解决 宝宝出生后不久,有些妈妈因为要上班而不得不...
处暑节气如何做好养生?这些秘笈... 原标题:处暑节气如何做好养生?这些秘笈请收好 处暑的天气多变,可能给我们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