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记者 刘美君)为深入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具体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经验推广。这批案例涵盖了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如发送司法建议、开展示范性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与专业调解组织合作以及实体裁判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践。
其中,一起涉及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法定职责的系列案尤为引人注目。案情显示,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控制城区内摩托车总量,限制三环内居民申请摩托车登记,导致居民在购买摩托车后无法直接办理牌照,进而引发大量行政诉讼。针对这一问题,某市两级法院多次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通过发送《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告知书》、诉前与诉中协调等措施,积极推动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同时,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向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书》,指出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加强自我纠错。在某省三级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合力推动下,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通了摩托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点,有效避免了数以万计的行政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从源头上实质化解了此类行政争议。
此外,一起食品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也备受关注。案情显示,该食品公司生产的山楂糕中山梨酸及其钾盐含量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甲食品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随后,甲食品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变更罚款金额,并体现了过罚相当、精准裁判的原则。
在这两起典型案例中,法院深入分析案件成因,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并与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成效,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