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据媒体报道,濮阳市近日在河南省首个正式出台《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准入退出动态调整办法》。
这个办法明确规定,村级组织省指导目录外的工作事务动态调整,由市、县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负责决策,并由市、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具体负责经办。
值得关注的是,准入的工作事务被纳入村级组织“协助事项”管理范畴,由相关党政群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等保障。同时,乡镇(街道)按年度统筹组织工作考评,并由党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村(居)民满意度测评。
也就是说,基层组织可以协助上级部门干事。但是,上级部门要赋能,要给人、给钱、给技术、给指导,不能只是提要求、给责任,更不能摇身一变还成了考核者、检查者,把个只是协助配合的基层组织变成了主体。
的确,有很多工作事项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千家万户,还得要靠几十万个村级组织,他们身处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只有他们真抓实干,才能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准。
那么,就得让村级组织想干、愿干、敢干、能干。如果只是一味要求他们干,而他们又不能干,干不了,即使提再多的要求,也是一句空话、一纸空文。
所以,过去在不少地方就提出过的“费随事转”原则,是比较现实客观的。事权与财权尽量相统一,绝对的统一也做不到,关键是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去做。这就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怎么可能?
可以说,这个“费随事转”原则非常重要。尤其在破解形式主义和基层减负方面,还是很管用的,至少可以遏制住一些部门单位的形式主义工作事务冲动,因为如果是实事求是的工作,只要基层认真去落实,部门出钱出力可能心甘情愿。关键是现在有些部门的工作,要么是形式主义的东西,要么是想推卸责任,自己本就心知肚明,怎么可能舍得去花人力物力财力呢?
其实,当年有的地方在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时,也曾实行过“费随事转”原则。网格员是有专门的工作事项清单,但有的部门觉得网格员好使,就想把自己部门的工作网格化,交给网格员来做。
于是,有的地方就设立准入机制,凡是超过网格员工作清单之外的事项,经过一定程序可以纳入,但要实行“费随事转”原则。比如开展人口普查等工作。
不过,这准入制度也好,费随事转也好,关键还在于执行到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现实当中,要想真正执行到位,还是有难度的。
虽然说准入制度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比如前面所讲的准入程序,就包括了单位申请、会商审核、会议审批和批准进入等环节,看起来,设计还是比较严密的。
但是,有的时候在领导的发话、要求、会议等面前,这个程序恐怕也起不到太多作用,顶多也就走个程序而已。毕竟,谁也不想、不敢得罪领导,也不想去得罪那些部门单位。如果坚持原则,可能还会挨批,说是不讲大局、没有格局。
过去有个社区,就曾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开始说是会给社区按某某标准拨付资金,结果一拖再拖,后来基层反映多了,催得急了,多少拨了一些,可是和之前承诺的资金额度相比大大缩水了。
应该说,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充分激发基层组织的动力和活力,那么就要下决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而基层减负又有着相当大的难度,有些问题还比较顽固,必须要从一些源头根本抓起。
作为负责基层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社会工作部大有可为。如果能够坚决把住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泛滥的关口,当是一大了不起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