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之民间借贷问: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以及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费用,该约定是否有效?出借人能否一并向法院主张?是否存在上限?答:20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已明确: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丹游说法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欢迎关注留言。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以上规定你们都了解了吗?后期债务人反悔或者不承认,法院则会认定为无利息。因为,口说无凭!综上,如果借钱给别人并约定利率,一定要明明白白的写在借条上。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债务人不承认有口头约定,债权人也无证据证明有约定利息。
因为从2020年8月20日之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规定修正版第25条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债务人自认口头约定月利率1.5分,那么法院可能会部分支持。答:实务中分两种情况讨论。借钱给张三口头约定月利率1.5分,有效吗?对于是否是预先扣除的利息,债务人承担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对此,到底应当如何认定借款本金呢?
民间借贷实务中,出借人为了保证能收回利息,与借款人约定将部分利息或全部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后,再交付低于借条中记载数额的本金,俗称砍头息贴水贷款。因此,只是光秃秃的支持了30万本金。本案原告未主张,视为主动放弃该权利。逾期利息标准为届满之日的一年期LPR,放现在是每年3.65%,不少了。尽量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可但是,原告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第二,没有主张逾期利息。
理由判决书写得很清楚,借款没有约定清楚担保期限,因此担保期限为借款期满6个月。原告起诉仅仅晚了半个月,导致两被告脱保,第一,起诉时间没到把握好,导致担保人责任免除,至少应该在2022年5月15日之前起诉。讲下本案,案件事实不复杂,案件看似赢了,但出现几个任律认为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民间借贷案件,看似简单,但蕴含着很多法律关系,法律问题,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很多不太有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