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江宇舟】
当地时间4月30日,命运多舛的美乌矿产协议终于签署。经历了贝森特、万斯车轮战般的威逼,与特朗普的白宫争吵,以及美国政府一次次乌克兰政府更迭的吆喝,泽连斯基政府最终还是去和特朗普签了这样的条约。
乌克兰方面已经开始宣导了,称最新版本的协议对基辅更有利。乌总理丹尼斯·什米哈尔表示,乌克兰将保留“对底土(subsoil)、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的完全控制权”,同时又“不规定任何债务义务”。
美国财政部部长贝森特和乌克兰第一副总理尤利娅展示美乌协议合同
甚至连官方名字都改成了《设立美国-乌克兰重建投资基金的协定》,似乎重点从美援兑换矿产变成了美国投资重建乌克兰。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这份条约将给美乌分别带来什么?
一、美乌协议,平等还是卖国?
美乌协议一经签署,从乌克兰到西方媒体再到国内,就不断有人搬出协议开篇所写的,乌克兰对“位于其领土和领海内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就定性该协议“是一个平等条约”,“乌克兰守住了主权”,云云。
但凡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笔者只能为此观点提出者匮乏的历史知识和商务谈判及操作经验默哀三秒钟。
先从历史经验来说,帝国主义殖民世界的年代,为了达成自己通过扶植代理人、以成本更低的手段霸占被侵略国权益,往往会以法律形式,名义上承认后者的所谓“主权”、“领土完整”和其他权益。
如果以区区一句“尊重/承认主权”就说这是份“平等条约”,那么就说中国近代史,有一堆不平等条约都能统统洗白。冲垮了抗战后民族经济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名义上打着“两国权利平等”的旗号;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明确写了日本政府有“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至于《辛丑条约》更是慈禧太后亲自认证的“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所以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哪怕进入21世纪了,我国台湾地区居然还是如此看待《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也就难怪如今面对特朗普讹诈,跪得比谁都快吴翎君 1946年中美商约的历史意义,2004-5。
实质问题不在于条约对权利如何喊口号,而是喊完口号以后,如何去规定这些权利的应用,这不仅是对于条约相关历史研究的基本功,也是商务和法务技巧上的入门课。
那么如今这版美乌协定是怎么规定的呢?
首先,就是在条约明确乌克兰对领土领海内矿产拥有主权后,紧接着就画风一转,拥有主权成了 “乌克兰能够签订本协议并实现本协议的目标”的先决目标(which allow for Ukraine to conclude this Agreement and fulfill the aims of this Agreement)。
随后在下一段,当说到乌克兰有在领土内对矿产勘探生产的权利后,条约紧接着下一句就是美乌合资的有限合伙基金(LP)要签订更为细化的协议,使“转让的权利适用于整个此类区域”(the LP Agreement referenced herein are applicable to the entirety of such areas)。
两项叠加,开采许可事实上只能给这个新成立的“共管基金”。
紧接着,条约的第二条第2款就规定:“乌克兰政府应采取一切措施,授权其机构和部门执行和实施本协议和 LP 协议,包括通过、维护和执行本协议和 LP 协议可能需要的立法,包括维持法律稳定”。看清楚,是没有前提条件的“一切措施”,将美乌合资的“共管基金”利益和目的凌驾于其他议题之上,事实上已经侵夺了乌克兰的立法权。
而在同一条款内,美国只需确认给足信任和授权,“允许美国相关各方签署和实施本协议和 LP 协议。”在这段表述中,面对同样的协议,乌克兰是“必须采取所有措施(shall take all steps)”,美国只需“确认(affirm)”,字里行间已经地位失衡。
紧接着第3款又规定,不管什么情况,哪怕乌克兰未来修改法律,乌克兰政府都应确保,“仍应继续给予合伙企业及其有限合伙人不低于本协议要求的待遇”(“shall”在这里出现了两次)。还要求乌克兰政府同意,“不得(may not)援引其国内法的规定作为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
通篇都是命令的口吻,并且乌克兰事实上让渡了国内法管辖这份协议的权利。
此外,条约第四条规定,新成立的“共管基金”不受乌克兰政府任何税费征收的约束,而被有些人吹嘘的所谓“美国对乌克兰零关税”,只是对LP协议下规定的矿产采购——本就是讹诈来的额外好处,何必再要美国采购企业与消费者承担额外一道关税成本。
这反而说明特朗普对关税究竟是谁买单,其实门清!
条约第五条又规定,乌克兰政府应确保可以将乌克兰格里夫纳可自由兑换成美元(又一个shall)。即使其面临国际收支恶化、黄金外汇储备减少的情况下,还要在与美国财政部“协商”后才能限制兑换,如果为此延迟付款,乌克兰甚至要向“共管基金”“赔偿”。而对掌管“共管基金”另50%股份的美国,则完全没有此类约束。
所以这个所谓的“共管基金”,根本就是名实不符。
这里插播一下措辞问题,笔者点了下,整个这份协议出现了30个shall,其中17个是对乌克兰的单方面约束。而单独在美国方面需要履行的“shall”,次数是0【1】。
协议通篇都在讲矿产安排,乌克兰重建只轻描淡写了几句“美国支持”、“协议促进”,所谓的《重建投资基金协定》,其实还是矿产协议,同样也是名实不符。
还敢说乌克兰政府签的不是卖国条约么?
至于某些强行替乌克兰政府挽尊的言论说,本次协议不干预乌克兰加入欧盟,也不涉及特朗普先前威胁的5000亿美元偿债,是乌克兰外交胜利云云。
前者是不看协议全文本的公然造谣,第八条第3款明确说了,“乌克兰需要承担其加入欧盟相关的、可能影响该条款的额外义务”。后者则是不看2月底矿产协议版本【2】的胡说八道,那时候的文本已经不涉及债务偿还内容。
实事求是地讲,乌克兰确实还是取得了一些小进展,譬如2月底文本对乌克兰要入基金的资产锁定得面面俱到,包括了矿产、油气、矿床,覆盖了各种矿产资源的形态。同时还特别强调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如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港口也在其中。这在如今的协议文本中均已删除,给了乌克兰一定的灵活空间。
但是从整体来看,新达成的协议出现了很多2月份没有的、危害乌克兰主权的新条款,诸如明确两国共设的“共管基金”将突破乌克兰国内法、不受乌克兰税费约束、本币自由兑换美元……
而在后者形成一张大网时,前者看似美国让步留出的空间,还会是空间吗?
面子换里子,泽连斯基是懂演戏的。
付出如此巨大的让步后,乌克兰政府依然换不来一个安保承诺,反倒在第六条第5款又多了一项,美国对乌克兰的军事援助,也可以作价成对此“共管基金”的出资了。
此时的泽连斯基还在吹嘘:“这是一项真正平等的协议……我们的法律实践得到了升级。”
嗯,确实“升级”了。
写到这里,笔者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对于这样明显丧权辱国的条约,为什么这些自我标榜的“乌友”能如此涂脂抹粉,反而是这些一贯抨击乌克兰政府、动不动就被扣上“俄粉”帽子的,拿着合同全文大半夜还在推敲、还在条分缕析地揭露它对乌克兰的伤害?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乌克兰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