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高额医疗费拖垮家庭?山西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满足户籍、医保参保等6个条件,就能申请医疗救助,可线下找乡镇(街道)或线上 “三晋通” 申请,还能衔接低保、临时救助,给大病家庭撑好 “保护伞”。
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怎么办?为规范我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制定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近日,相关部门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条件、程序等进行规范,进一步织密织牢医疗救助保障网,为大病患者家庭撑起“保护伞”。
6个条件划定认定范围
《办法》明确,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虽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认定需同时满足6项核心条件:
《办法》指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当次有效,对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可根据医保参保类型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医保参保类型决定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参保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其中,常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户籍地住所至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稳定居所的地方,不含就医地。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申请认定,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向参保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申请认定,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者也可以通过“三晋通”小程序进入“晋心救”服务界面在网上申请。
申请认定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患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患者本人住院费用结算单、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收费票据等。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可能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告知其医疗救助政策,对自主申请有困难的,主动帮助其申请。
衔接多重救助强化保障
在审核流程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上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医保部门及时完成医疗救助结算支付。
《办法》还明确,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对获得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临时救助。
为保障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办法》划定了终止审核确认程序的三种情形: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审核认定工作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因病支出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患者本人在认定过程中死亡的。
(记者武佳)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