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调解·止争”融媒体栏目,记录法官分析案情、探究矛盾起源、用情用心化解纠纷全过程,展现人民法院如何通过调解这一工作方法定分止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敬请关注。
一家意大利租船公司破产,导致四国五家集装箱公司与中国物流企业因集装箱归属问题陷入谈判僵局。这场跨国纠纷该如何化解?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凭借调解智慧,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答案。
11月28日,上海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张亮在对这起案件组织回访时,意大利集装箱公司代表表达了赞许:“本案的成功调解,增强了我们作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信心,我们深切感受中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国际司法公信力。”
意企破产,集装箱滞留中国港口
一切始于一家意大利租船公司的意外破产。
这家公司的突然倒下,不仅让五家国际集装箱公司(分别来自意大利、英国、新加坡、美国)的集装箱滞留中国港口,更将一家中国民营船企——上海物流公司卷入了漩涡之中。
原本平静的航运市场,因此泛起了层层涟漪。
此前,这五家集装箱公司将自有集装箱出租给了这家意大利租船公司,而意大利租船公司又租用了上海物流公司的船舶进行运输。
不料,满载货物的船舶正航行在茫茫大海上,意大利租船公司却传来破产消息,船上既有装满货物的重箱,也有待运的空箱。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上海物流公司无奈之下,只能先将1000多个集装箱卸至中国多个港口,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然而,这一举动却引发了五家集装箱公司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要求物流公司立即返还集装箱。
但物流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它与意大利租船公司之间还有未解决的租船合同纠纷,因此拒绝归还,双方矛盾骤然升级。
2024年5月6日,五家国际集装箱公司诉至上海海事法院。
立场对立,调解成为破局关键
这起纠纷的特殊性在于,原被告双方都是租船公司破产的“受害者”。
一边是焦急等待集装箱返还的各国箱主,他们坚持自己对集装箱的所有权;另一边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国内船企,强调租船合同下的留置权。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成为了化解这场危机的关键。
上海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合议庭庭审现场。
“我们从未授权被告留置我们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国际通行规则,物权效力应优先于合同债权。”五家箱主公司据理力争。
而物流公司则反驳道:“我们行使留置权是基于实际占有和租船合同下的未偿债务,虽然理解箱主的关切,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张亮认为,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信任与合作的问题。
面对这起涉及多国主体的复杂纠纷,合议庭深思熟虑后确立了“调解优先、促成共赢”的审理思路。
调解“三步法”,智慧化解僵局
调解初期,各方分歧巨大,几乎看不到和解的希望。
箱主们希望“零成本”快速取回集装箱,而物流公司则要求覆盖全部运费及堆存、调度、管理等费用。
面对这样的僵局,合议庭确立了调解“三步法”:聚焦法律问题、跳出各方立场、回归解决方案。
合议庭聚焦法律定性,明确集装箱所有权归属不受租船合同影响,物流公司虽可主张债权,但不能对抗物权。同时,兼顾了物流公司基于善意将涉案集装箱运回国内并堆存的合理行为。
这一法律共识的达成,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基础。
紧接着,合议庭引导各方跳出互相争执的矛盾点。
“现在箱子分散在各个港口,继续僵持下去,每天新增的堆存费等由谁承担?对哪一方有利?”
法官的提问让各方意识到,拖延和争执只会扩大共同损失,唯有合作才能实现共赢。
这一转变,让僵局逐渐出现了松动。
合议庭开始转向实务操作,协助双方核算20多个港口1000余个集装箱的堆存费、内陆转运费、集中调度成本等明细。
一笔笔账目细致核算下来,合议庭的公正与专业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可。
很快,2024年7月25日,各方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方案:五家原告公司同意承担合理费用,被告则承诺配合高效归集箱体并提供清关便利,以此把各方损失降到最低。
最终,在支付了部分集装箱返运回中国境内的运输成本、在中国各港口堆存的成本以及物流公司将各港口集装箱集中运输到同一港口的运输成本后,五家箱主公司顺利在中国境内的一个港口取回了所有散落在全国的集装箱。
“中国法院的调解艺术令人钦佩,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和高效工作方式也令人印象深刻。”各方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后由衷赞叹。
这起跨国集装箱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东方经验”在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价值,更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法治文化的包容与智慧。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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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馨叶 | 通讯员:黄丹
编辑:张馨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