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半糖可乐
12月23日,网友发视频反映,陕西咸阳一小学老师上课接打电话,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并罚款100元,引发关注。
涉事学校是咸阳高新第一学校,是一所公办学校。这家学校的通报文件显示,12月23日星期二课三,学部巡查发现,这位老师上课期间存在接打电话行为。根据该校规定,此行为属三级教学事故,决定对其处罚100元;并对此行为作书面情况说明。
记者致电该校,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确有一位叫该名的女老师,此事学校内部已处理完毕。该校一任课老师告诉记者,认识这位老师,但不清楚此事,“我们不允许老师把手机带进教室,课上接打电话就更严重了。我们要求是,课比天大,要敬畏课堂。”
对于学校的处罚是否合理,网友意见不一。很多人认同学校的做法,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课堂就要有课堂的秩序,尤其是小学的孩子,原本就容易注意力不集中,老师上课期间打电话,破坏了教学节奏,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很容易影响课堂秩序。现在的孩子都有电话手表,如果不及时惩戒老师,告诉学生这是错的,难保孩子们不会有样学样,把电话手表带到课堂上玩耍。罚款100元,并且要求老师做书面情况说明,这样的处罚其实不算重。
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该通报没有说明,老师为什么接电话,接了什么电话,外人难以判断处罚的公正性。维护课堂秩序是很重要,但老师也是普通人,难免会碰到意外情况,比如家里出了急事,必须马上处理。若学校不问缘由,一刀切处罚,很容易造成误伤,让老师寒心。
咸阳这位老师上课接电话,是单纯地违规,还是另有隐情,有待学校给出说明。哪怕没有情有可原的理由,若老师是初犯,就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处罚力度是不是合适,有待商榷。
说起“教学事故”,很多老师都闻之色变。对于教学事故的认定,以及该怎么处罚,教育部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更多由学校自己决定。相较而言,咸阳这所小学的处罚还算比较温和。
此前广州一所职业学院,一位老师迟到一分钟、早退2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被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还有学校规定,哪怕只是一般教学事故,也会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甚至会取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
老师当然不应该迟到早退,不是万不得已,也不应该在课堂上打电话。学校加强对老师课堂行为的约束,很有必要。但是如果因为纪律上偶尔的一次小过失,就要罚好几百,甚至影响全年评优,这种责罚未免有些严苛。
而且,正如网友前面所担心的,现在不少学校的规章制度缺乏弹性,不管事出有因,不管老师平时的表现如何,也不考虑教学质量如何,只要是被巡查“抓到”或者被举报,一律给予处罚,老师鲜有解释申辩的空间。此前,南方医科大学一位老师因为抢救患儿,导致上课迟到29分钟,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2000元、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引发轩然大波。
表面上,网友是担心咸阳这位老师受委屈,担心学校“课比天大”、容不下人情,实则是希望规则设计得更合理、更人性化。学校维护课堂秩序的同时,也要设立容错机制,体谅老师困境。比如可以分级处罚,对于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首次可以口头警告;明确豁免情形,给予老师解释补救的机会,避免教师成为惊弓之鸟。
这次新闻争议背后,可能是网友多虑了,老师被处罚,或许不冤。但教育部门要看到争议所在,评估一下学校的处罚是否合理,现行的规则制度有无容错机制,是否留有人性化的出口,照顾了教师的合理需求,而不是只丢下一句“学校自己决定”。别的不说,若学校不允许教师带电话进教室,赶巧家里出了急事,谁来通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