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今年9月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的具体要求,让这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制度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然而,很多人对长期护理险仍缺乏清晰认知,甚至不知道有些地区已经开始缴纳这项保险费用。
1、“社保第六险”究竟是什么?
长期护理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制度。它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后的“社保第六险”。
保障对象主要是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保障范围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长期护理险的推广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国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实施这一制度。
2、最新试点:海南、青海即将实施
海南省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费率0.3%,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居民初期费率0.15%,财政和个人按1:1分担。
基金支付比例职工约70%,居民约50%。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居家护理职工1449元、居民1190元;社区护理职工1209元、居民893元;机构护理职工1302元、居民977元。
青海省于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3、部分城市已执行,缴费标准一览
重庆市自2022年1月1日起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0元,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5元,个人缴费35元(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
通过评估的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失能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基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月、1500元/月、2000元/月。
浙江宁波市2023年1月1日起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在职职工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
四川成都市2022年7月1日起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中40周岁(含)以下未退休人员,缴费费率为0.1%;40周岁以上未退休人员为0.2%;退休人员为0.3%。
截至2024年末,全国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近1.88亿人,享受待遇人数146.25万人。
4、陕西汉中:试点中的长护险政策
陕西省的长期护理保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主要在汉中市开展试点工作。
汉中市自2020年9月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以来,政策已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期,陕西省医保局发布了《陕西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汉中市长护险筹资采取定额方式,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费用由个人、单位和财政共同分担:个人缴费50元(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单位缴费30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财政补助20元(由市县区财政分担)。
参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享受待遇:已参加汉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长护险费用;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重度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
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后,可选择的护理服务方式及待遇标准如下:
除了基础护理费用,政策还包含对护理用品、助浴服务和部分护具租赁的补助。
5、如何申请和享受待遇?
不同地区的申请流程基本相同,以陕西汉中为例: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还有针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政策。但已通过长护险基金获得基本护理费用支付的,不能重复享受该项民政补助。
6、未来趋势:多地拟扩大覆盖范围
除已实施地区外,多地正在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云南省、江西省和吉林省等地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准备建立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些征求意见稿普遍提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在0.3%左右,单位和个人分担比例多为1:1。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也逐步明确。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和保障水平也将逐步优化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
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通知,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相关信息,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