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不少网友关心
2年期限如何起算?
是按签订购房合同
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还是按在房管局备案的日期
开始计算?
对此,四川省财政厅
给出回复
四川省财政厅
目前所有与住房交易有关的税种对购房时间都采取统一的判断标准,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蓉城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