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周子荑)本想选个黄金观影位沉浸式看大片,落座后才发现被硬邦邦的按摩滚轮硌着腰,耳边还时不时传来嗡嗡的震动声——这是不少消费者的真实遭遇。如今,越来越多的按摩椅进入影院、车站和商场等公共场所,但要警惕原本的“增值服务”变成“增堵服务”。
其实,按摩椅进入公共场所,初衷并不坏。候车时按个摩、看电影时放松一下,本来是提升体验感的好事儿。但现实是,一些公共场所的按摩椅正以令人不适的方式侵蚀着消费者的选择空间。
按摩椅的盈利模式本身没问题,但它的推广不应该以牺牲普通消费者的核心体验为代价。影院的核心功能是观影,不是按摩。按摩椅的滚轮硌着后背、噪声干扰听觉、坐垫挤占空间,观影的体验感就这样大打折扣。提供“增值服务”的前提,是不能削弱基础服务。
一些消费者之所以反感,本质上是对“被安排”的反对。一些公共场所摆放按摩椅,信息也不透明。例如,在线上购买电影票时没有任何标注,消费者无从分辨哪个座位是按摩椅、哪个是普通座。等到了现场后才发现,黄金区域全是按摩椅。
从本质上看,这是商业利益对公共空间的“过度”侵蚀。车站、商场、影院等,这些公共场所的核心属性是服务公众。按摩椅进场,其实是一种空间租赁生意——第三方提供设备、支付租金,场所方坐地收钱。但问题在于,当这种租赁生意开始挤占普通座位的比例、降低基础服务质量的时候,它就彻底变味儿了。公共空间可以做生意,但不能为了做生意而牺牲公共性。
规范这件事儿,不能只靠法律兜底,更需要监管到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此外,消费者还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影院不提前告知按摩座椅,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法律条文并不缺失,问题在于执行层面有没有人去查、去罚、去责令整改。所以,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购票页面信息透明度的专项抽查,文旅部门可以把按摩椅配置规范纳入影院评级标准。此外,消费者遇到问题更应主动依法投诉积极维权。
当然,按摩椅也不是不能装,影院要提前标注清楚,让消费者在购票时就知道哪些座位是按摩椅、哪些是普通座;要在黄金区域保留合理比例的普通座椅,让不想按摩的人也有好位置可坐。消费者不是反对按摩椅,而是反对“被迫按摩”。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装”,而是“怎么装、怎么告知、怎么共处”。
总之,公共场所的按摩椅,应该是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应该是加分项,而不是减分项。商家要明白:只有让消费者舒服,才能长久赚钱。按摩椅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让它“霸座”还不告知的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