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甲能够进入崇祯的视线,主要得益于当时崇祯宠臣杨嗣昌的推荐。那时的大明王朝已然危若累卵,朝廷内部风雨飘摇,兵部尚书这一职位更是高危之职,无人敢轻易担当。陈新甲虽仅为举人,却被提拔为兵部尚书,以举人身份担任正二品高官,这是明朝百年来前所未有的壮举,也足以让他在史册上留下浓重一笔。 松锦大战期间,洪承畴被困松山,形势极其危急,而朝廷却无力出兵援救。阁臣们开始酝酿和谈,但又不敢直接对崇祯启口,只能在朝会上让陈新甲以委婉的方式提出。陈新甲提议后,崇祯让首辅周延儒表态。周延儒心里倾向于和谈,但面上保持沉默。最终,崇祯传旨给陈新甲:可款则款,不妨便宜从事。这里的款即和解之意,意思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崇祯同时强调,这一谈判必须绝对保密,丝毫不得外泄。
得到崇祯首肯后,陈新甲推荐马绍愉担任谈判使者,崇祯同意,并为其升任正二品。皇太极也接受和谈,并提出条件:明朝每年缴纳黄金万两、白银百万两,双方以宁远、塔山为边界。若从实际利益来看,这个条件并不算苛刻,但在当时朝堂之上,任何涉及割地赔款的议题都足以引发轩然大波。 马绍愉将皇太极的条件上报朝廷,崇祯不愿过多人知晓,只召首辅周延儒私下商议。周延儒熟知国内局势,心中同样倾向和谈,但他始终保持沉默,因为一旦表态支持如此前所未有的割地赔款条约,未来必将深陷舆论旋涡。 就在此时,陈新甲意外泄露了消息。一天,他收到马绍愉的书信,看毕便随手放在书桌上。仆人误以为是普通塘报(军事情报),便按照日常流程抄送至各部门。殊不知,信中内容已让局势骤变——皇太极反悔,要求将和谈条件提高至金三十万、银二百万。 朝廷官员得知朝廷竟在与皇太极进行赔款和谈,愤怒异常,奏疏如雪片般涌向崇祯案头,纷纷要求严惩陈新甲。然而陈新甲不但不认罪,反而引用崇祯的圣谕为自己辩护,声称这是皇上的意旨。此时,唯一了解事情真相且有分量的大臣首辅周延儒,仍选择不掺和浑水,保持沉默。崇祯对陈新甲泄密极为恼火,更因其试图将责任推回自己身上而愤怒至极,于是将陈新甲下狱。囚中,陈新甲为了保命,命家人贿赂了那些最激烈主张杀他的言官,如光时亨、杨枝时等。几人受贿后,立刻改口,为陈新甲极力辩护。然而崇祯铁心要有人承担责任,最终决定处死陈新甲。首辅周延儒这时才开口:依国法,未遇敌军兵临城下,不可杀兵部尚书。但崇祯依然以陈新甲任职期间,七位明藩王死于农民军手中为由,将其处死。 陈新甲之死,震慑深远。本已趋利避祸的官员们,从此更加谨言慎行。周延儒式的沉默,也成为日后大臣们面对崇祯时最常见、最安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