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共对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工科技”)补充说明全部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全部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6年4月13日,华工科技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华工科技成立于1999年,2000年6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作为中国激光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凭借公司世界领先的光电信息能力,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全栈能力赋能者,涵盖“感传知用”。
华工科技的三大核心业务包括:光互联业务、智能感知业务、智能制造业务,三大业务协同运作,形成从数据源到工业应用的完整价值链,赋能全球相关行业升级及创新生态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工科技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及可靠的产品与服务,获得全球超过20,000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及市场广泛赞誉。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于2025年收入计:华工科技的光互联业务在主要对外销售产品的全球光互联产品供货商中排名第六;华工科技的能源汽车正温度系数加热器业务在中国内地新能源汽车正温度系数加热器供货商中排名第一,于中国内地市场的占有率为67.2%;华工科技的的智能制造业务在中国内地激光装备供货商中排名第二,于中国内地市场的占有率为4.4%。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华工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03.10亿、117.09亿和143.55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03亿、12.03亿和14.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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