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大学利息多少钱?买高校,首期享受国家学位、第四中级学位、第二中级普通学生办理大学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得上浮。贷款时间为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内,因此贷款利率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1、贷款毕业后一次性按年分期偿还利息,具体利率以贷款银行实际给出的利率为准。
2、当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
利率如遇调整时利率调整,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利率不变。逾期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调整发生的逾期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根据变更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执行利率计收利息,具体如下:
1、贷款毕业后累计计息期为一年期的,执行利率如下:
16个月的贷款年利率为5.60%,贷款1年至3年的贷款年利率为6.00%,贷款3年至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6.15%,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为6.40%。3、借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不再享受年利率,对助学贷款按年计收利息,助学贷款执行利率为统一调整月加0.6%。
当借款期限在1年至2年的,执行利率如下:
1利率6个月的贷款年利率为6.15%,贷款1年至3年的利率为6.40%,贷款3年至5年的利率为6.60%,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为6.90%。
2利率在贷款3年以上,如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有权对逾期部分在借款合同载明的利率基础上加收50%-100%,或银行可以其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300%。
利息上浮和下浮是在发生贷款时贷款额度的比例一般随国家利率调整而发生变化。贷款额度不仅仅对国家法定利率予以力以引导,利率水平更具稳定性、持续性和普惠性,国家规定,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要加收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