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手把手”教你如何填写年报
随着2024年的钟声敲响,各类经营主体2023年度报告上报工作正式开始啦!年度报告非小事,经营主体要重视。为了帮助太原市广大经营者顺利完成2023年度年报工作,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手把手”教你如何填写年报。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太原市市、县两级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需要注意,已登记办理歇业的经营主体也需要及时年报。此外,年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也请经营者们克服“拖延症”,及早年报公示。
年报公示方式分为PC端填报、手机填报、现场填报三种方式。
(一)PC端填报:在电脑端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系统网址和年报填报网址如下,可任选登录:https://sx.gsxt.gov.cn/index.htm或http://218.26.1.108:9081/index.jspx
(二)手机填报:关注“太原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市场监管”—“微信年报”模块进行填报。
(三)现场填报:不具备网上自主填报操作能力的经营者,可持营业执照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填报。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四十条明确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的规定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罚则内容。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年1月至6月份,市市场监管局会以短信方式提醒经营者上报年报,但不会附带任何链接引导操作,更不会要求经营主体提供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或要求转账汇款。如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直接忽略,更不要转账汇款,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张 勇)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