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热闹的氛围少不了烟花爆竹。但在增添过年氛围的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出现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每年春节前后,不少孩童随意燃放鞭炮被烧伤、烫伤的情况并不少见。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网友留言反映,有小孩在某小区平台随意燃放鞭炮造成严重噪音污染及安全隐患,“希望给各位家长提个醒,教育引导孩子安全燃放鞭炮,避免扰民,消除安全隐患。”
“3岁幼儿因燃放烟花,面部不慎被香烧伤。”“7岁女童玩耍时,不慎被鞭炮炸伤左手拇指。”“6岁小男孩被‘火炮’炸伤致使双眼球烧伤……”记者从贵州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医”)急诊外科了解到,经梳理往年病历,省医急诊外科在春节期间收治的因燃放鞭炮炸伤案例不在少数。
“常见的就是冲击波伤带来的伤害,是爆炸伤害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损伤。如爆炸产生的‘弹片’、爆炸瞬间产生巨大的能量导致热烧伤以及产生有害气体中毒。”
省医急诊外科主任张磊冰告诉记者,烟花爆竹伤有以下特点,一是病情急、多发伤复合伤多见;二是部位多为颅颌面损伤(眼、鼻、口腔);三是常合并颅脑损伤、肺损伤;四是创面多为“破片”(火药残渣、碎纸屑、泥土、沙粒、金属碎片)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挫裂伤及烧伤。
贵州省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主任张磊冰
“到医院就医后,我们会先进行伤情评估。”张磊冰表示,当患者到达医院后,急诊科医生要先初步判断患者意识状态、血压、呼吸、心率、外周血氧饱和度等,并迅速排查威胁生命的损伤,随后保持其呼吸道畅通,依据伤口情况处理创面。
若存在需要转入上级医院或相对专科医院救治的情况,要先确认患者无危及生命的重要脏器损伤,其次确保气道情况稳定并确切止血,且在患者家属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
对于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伤害,张磊冰建议,以预防为主,尤其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有成年人陪护。
“尽量到空旷地点燃放,安全燃放才更有年味,切勿因不当燃放或燃放不合规的烟花爆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张磊冰强调说,如若发生意外,一定迅速逃离现场,脱去燃烧的衣物。如果衣服较紧,不要勉强脱去造成更严重的损伤,直接用冷水灭火。烧伤处用冷水冲洗,避免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小面积烧伤或特殊部位烧伤可用毛巾包裹冰块冷敷。
若伤情不重,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创面,爆竹伤多发在头、面、颈部和四肢。首先观察眉毛、睫毛、鼻毛、头发有无烧焦,眼部和面部皮肤身体有无破损、水泡、出血、烧灼和异物感。清水能够减少异物及污染,减少化学物质残留造成进一步损伤,并能及时降温减少热损伤。
“安全使用烟花爆竹,正确预防及处理烟花爆竹外伤才能过个开心快乐年。”张磊冰提醒。
天眼问政律师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万莉解答市民疑问
那么,如何正确规范小孩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小孩随意乱放鞭炮可否进行投诉?对此,记者采访了天眼问政律师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万莉,请她从专业角度给出建议。
律师陈万莉表示,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贵阳市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即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乱放鞭炮,发现该行为均可以进行投诉。
陈万莉强调,另根据办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乱放鞭炮,实际上是其监护人的教育和陪同责任未落实,该行为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陈万莉给广大家长提出几点建议:
1、烟花爆竹要把关。家长应当在具备合法有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实体经营店购买烟花爆竹,不采用线上等形式购买烟花爆竹。
2、安全陪同要做到。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家长一定要进行陪同,一方面保障未成年人自身安全,另一方面要帮助识别和把控可燃区域和燃放时间、避免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或在非允许的时间段进行燃放。
3、安全教育要落实。围绕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后果等,家长应当向未成年人做好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合法合规意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冷赛楠 高琴
实习生 覃川旖旎
编辑 赵飞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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