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还钱后出借人不承认,企图利用借款人缺席庭审钻法律空子,这种既不诚信又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惩。近日,一名出借人因故意隐瞒借款人还款事实,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被高新区人民法院罚款一万元,2020年1月9日,牛某与范某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范某向牛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月利息2%,靳某为范某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月11日,高新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牛某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三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庭审中,法庭询问借款本息偿还情况时,牛某代理人称被告未偿还过。庭后,被告范某、王某到庭,王某提供了其与牛某的通话录音。该录音中,牛某称靳某给我利息停了。法庭依照该录音内容,要求牛某代理人当场拨打牛某电话,核实靳某是否有偿还利息的情况,牛某代理人称核实过了,原告本人称,靳某没有偿还过利息。
1、 借款人没有约定 利息怎么办?如果利息没有约定,一般认为是no 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未按时偿还借款人或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偿还借款人贷款人要求借款人逾期还款-1。因此,如果双方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约定利息的支付,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不还,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未按时偿还借款人或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偿还借款人贷款人要求借款人逾期还款-1。因此,如果双方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约定利息的支付,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不还,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答案】首先,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680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2、个人借款没约定 利息怎么办无约定利息是否约定还款日期,无约定的民间借贷利息视为无息贷款,但约定还款时间且对方未在还款日期内还款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款人逾期还贷责任] 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贷款利息。《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贷及贷款的认定利息]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未明确付款方式利息,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应认定为no 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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