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发布实施以来,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已得到显现:2023年,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断面比例95.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监测到土著鱼类227种,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34种;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4种,同比增加3种;刀鲚时隔30年再次上溯到长江中游江段和洞庭湖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上升至1249头,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3.4%,“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美景在沿江省市频频出现。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介绍,去年出台的《评分细则》明确了在50个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社会关注度高的水体,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评分细则》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14项指标体系,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内涵落实到具体可操作的层面。
一年多来,生态环境部和有关部门、地方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一是全面监测调查,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水库共设置了331个点位,每年开展两次水生态监测,掌握第一手数据;二是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观测等技术手段,分析研判水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地方,第一时间溯源整改;三是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调研帮扶,分析问题背后的症结,指导地方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保护修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水生态监测评估,开展考核试算,并结合实际评估效果,不断优化完善技术方法,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科学反映各地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同时,在长江试点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研究全国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方法,建立健全水生态标准规范,支撑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黄小赠表示。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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