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踝骨折属于二级伤残。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二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身体部分机能损失,已经恢复到一定的程度,但仍然影响工作和日常生活的严重程度。三踝骨折是指踝骨中的三个骨头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骨折,属于较为严重的骨折类型。治愈后可能会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被归为二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多个部位同时受伤,会按照伤残程度最高的伤残分级计算伤残等级。此外,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医院专业医生的诊断报告、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本人的书面申请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具体评定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