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猪肉产品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生猪及产品调运管理。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通过企业自主申请,专家现场评估,完成了2024年青海省生猪“点对点”评估工作。
评估组严格按照《青海省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调运管理制度》,赴新疆库尔勒和羌都等地,采取听汇报、看车间、查台账等方式,详细考察库尔勒绿海鸿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羌都天佑猪业有限公司、新疆阿尔金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基础建设、资质条件、动物防疫、制度建设、饲养管理、设施设备等内容,开展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现场风险评估。同时,对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羌都米兰猪业有限公司、新疆羌都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了“点对点”调运风险复评估工作,提出了2项整改要求。
评估组撰写提交了评估报告,将达到条件的企业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并进行公示,形成了生猪“点对点”集风险评估(含中期评估)、内容终审、企业名单公示等内容的一套完整评价体系。目前,已通过评估进行备案的外省企业共44家,其中新疆生猪养殖企业39家,占比约88.64%。据统计,仅2023年青海省自外省调入生猪共44.46万头,其中新疆40.26万头,约占90.55%,切实保障了全省生猪安全供给。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