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完全性损伤和不完全损伤的主要区别在于神经传导的完整性,完全性损伤会导致完全丧失神经传导功能,而不完全损伤仅部分受损。
以下是两者区别的详细论述:
1. 完全性损伤:脊髓完全性损伤意味着脊髓在损伤部位以下的神经传导完全中断,导致以下特征:
运动功能丧失:患者完全丧失下肢及其以下部位的主动运动能力。
感觉功能丧失:患者无法感受到下肢及其以下部位的触觉、痛觉等感觉刺激。
膀胱和直肠功能受损:患者失去对排尿和排便的控制,需要使用导尿管和灌肠等辅助方法。
2. 不完全损伤:脊髓不完全损伤意味着脊髓在损伤部位以下的神经传导仅部分受损,导致以下特征:
运动功能部分保留:患者可能保留部分下肢及其以下部位的主动运动能力,但受损程度可能不同。
感觉功能部分保留:患者可能保留部分下肢及其以下部位的触觉、痛觉等感觉刺激的感知能力,但受损程度可能不同。
膀胱和直肠功能部分保留:患者可能保留对排尿和排便的某些程度的控制能力,但仍可能需要辅助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脊髓损伤的严重程度并非仅由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来决定,还与损伤的位置和范围有关。此外,脊髓损伤后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非常重要,可以帮助患者恢复部分功能,并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