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 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近日,由省市场监管局发起、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协会主导起草的《市场主体信用合规管理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其中,《市场主体信用履约规范》《社会团体信用合规管理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是全国首发,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
近年来,随着经营主体规模逐渐扩大,市场业态更加复杂,经营主体各类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同时由于信用标准建设工作起步晚、周期长,当前信用监管在许多工作领域存在无标准可依的问题。为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地方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经营主体信用履约、社会团体信用合规三个与全省经营主体密切相关、迫切需要标准规范的领域,联合省经营主体信用协会,组织省内专家、业务骨干、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共同起草编制地方标准,从提升诚信意识、强化自律意识、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四个方面入手,系统梳理了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形成了三个标准。为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填补了空白,对推动我省信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效能、助力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从监管部门、经营主体两个维度发力,推动三个地方标准在全省范围内运用实施,立足创新监管方式、弘扬诚信文化的根本要求,指导经营主体提升履约能力,引导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持续加强信用合规建设,以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增强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秩序稳定。(记者 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