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监管问题集中整治是海南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五项集中整治任务之一。今年以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锚定目标、较真碰硬抓整改,让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农户得实惠、村级党组织有作为,以集中整治的新成效,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坚持长短结合抓整改,注重统筹兼顾抓整改,强化制度执行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全面推进“机器管‘三资’”,全力推进“村(组)财镇管”,稳妥推进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清理,着力排查整治违规出借资金问题,加快推动“三资”监管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在推动“机器管‘三资’”改革方面,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构建起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变更、交易、公开一体化全过程线上管理,开通村(组)财核算、用工管理、民主决议、三务公开、自动预警和产权交易等六大功能。通过建立省级“三资”监管平台,着力推动“三资”平台与“监督一张网”无缝对接,构建立体化、强关联的数字监督网,形成多平台贯通协调、监督监管综合发力的工作格局。
目前,海南全省270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4101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纳入省级“三资”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并建立财务账套,严格规范各环节审批权限,推动村组“资金”实现全过程线上支付留痕和监管。海南省财政厅还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加快推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向村小组延伸,将村小组的账务收支纳入乡镇委托代理会计机构管理,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批程序等把关审核,切实管住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村小组资金,进一步规范村小组财务管理。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土地流转合同的通知》《关于明确村组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附属物处置方式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两超一不”(超低价、超长期、不规范)问题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分类处置措施及地上附属物处置方式。目前,全省共收集流转合同28029份,涉及面积157.63万亩,通过不规范文本合同整改,合理上调租金,村集体预计增收3118.43万元。
海南着眼于“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三资”监管走深走实。针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农村资源资产集中在村小组、导致行政村功能弱化的问题,海南从发挥行政村“统”的功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深化“机器管‘三资’”、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等五个方面着手,首次从省级层面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筑牢管理基础,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雍敏 邓卫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