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2024年3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商转公”贷款业务,
这一利好消息发布,引起市民们的广泛关注,但也有很多市民留言说对这一政策具体怎么办理不清楚,3月1日,记者走进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采访。
问题一、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本市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商贷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问题二、“商转公”贷款有什么好处?
答:1.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于商业贷款更低,可有效减轻购房贷款利息负担,办理“商转公”贷款后,职工每月还款额降低,还款压力也会减小。
2.还款方式更加灵活。职工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能按月自动扣划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并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灵活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不会产生违约金且不限还款次数。
问题三、“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为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为夫妻关系、应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政策有关规定,且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本市缴存职工、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记录;
3.原商贷所购住房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唯一自住住房;
4.原商贷由本市商业银行发放且未结清,已还款满1年,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或部分还款;
5.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明晰,无除原商贷银行以外抵押权人、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问题四、“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什么是本市正常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我市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且原商贷所购住房为当前夫妻双方本市唯一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答:1.“商转公”贷款并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开展的业务,而是各地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自身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实际,推出的一项延伸型业务。2.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当一个城市的公积金资金出现短缺时,既得不到其他城市的资金调剂使用,也不能开展融资。由于我市从未开展过“商转公”贷款,从前期调研摸底情况看,全市“商转公”贷款存量巨大、增量不少,如果不实行规模管控,会造成全市公积金资金严重不足。3.由于实行规模管控,每月和每年“商转公”贷款资金规模有限,而相较于在市外缴存、已在我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或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对于在本市正常缴存、夫妻双方在我市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且原商贷所购住房为当前夫妻双方本市唯一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而言,“商转公”贷款需求属于刚性需求和急切需求,应当优先予以满足。4.根据我市“商转公”贷款管理办法,“商转公”贷款坚持稳妥有序的原则,因此,待“商转公”贷款逐步推行后,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较为充裕时再增加“商转公”贷款规模,同时逐步放宽申请条件,帮助更多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
问题五、“商转公”贷款有哪几种模式?
答:我市“商转公”贷款有先还后贷、顺位抵押、部分置换三种模式,借款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办理。
问题六、“商转公”贷款三种模式主要有什么区别?
答:选择先还后贷模式,职工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选择顺位抵押或部分置换模式,职工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
问题七、我市“商转公”贷款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申请?
答: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线上登记。
问题八、什么时候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登记?
答: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至第五个工作日9点至17点,借款申请人可登录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登记。
问题九、“商转公”贷款申请登记结果什么时候显示?以什么方式显示?
答:“商转公”贷款申请登记结果在申请人线上申请登记的次日,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显示。
问题十、“商转公”贷款会不会作为公积金贷款记录?
答:会。市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后,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名下均生成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市公积金中心应按照征信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商转公”贷款信息。
问题十一:“商转公”贷款实行先还后贷、顺位抵押、部分置换三种模式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先还后贷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向受委托银行提供符合规定的不动产权证书;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
5.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提交受委托银行;
6.受委托银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7.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二)顺位抵押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在管理部预审通过后1个月内将原商贷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差额资金在原商贷结清或“商转公”贷款申请撤销前限制使用);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5.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提交受委托银行;
6.受委托银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7.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
8.原商贷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借款申请人已存入资金一并结清原商贷,并应在原商贷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原商贷抵押。
(三)部分置换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原商贷银行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权登记变更,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5.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
6.原商贷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置换)部分原商贷。
问题十二:先还后贷、顺位抵押、部分置换三种模式的办理需要那些申请材料?
(一)先还后贷模式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6.“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顺位抵押模式申请材料
1.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加盖相应印章的提前还款同意书;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7.“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部分置换模式申请材料
1.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加盖相应印章的提前还款同意书;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7.“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杰
编辑 李洋
二审 王丹灵
三审 钱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