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3月1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监管执法尤为重要。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山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投诉、举报、求助16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6.2万个,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1.2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69万元。
为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山东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常态化开展食品“你点我检”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获得感,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整改问题单位1448家(次),全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36%。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好品山东”建设,遴选推出“好品山东”品牌328个。
聚焦生活必需品、节令商品等重点消费品和加油站、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3年查办食品、重点工业产品、消保维权等案件2.5万件,移送公安机关478件。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77件。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把优化消费环境作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广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标推进、加强监管执法、推进质量安全提升、畅通维权通道,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吴承丙表示,我省广泛发动与百姓日常消费相关的经营主体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全省累计培育、公示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万家。
“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有效载体,也是提振扩大消费的重要保障。”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冠博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在扩面提质、监管规范、创新引领、部门协同四大方面持续发力,深化“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其中,在扩面提质方面,将广泛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深入推进承诺亮诺,推动创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逐步实现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下线上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城市农村全覆盖。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整体创建水平提升。加强“放心消费在山东”与“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融合,激励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创新引领方面,将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构建消费市场新型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标准引领、诚信计量、质量强省、食品安全、缺陷消费品召回、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整治等职能,大力推广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创新做法,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成效。
202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激发消费活力”。“围绕这一年主题,我们将动员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省消协理事单位、行业企业等 ‘一盘棋’谋划开展年主题宣贯活动。经调度,全省消协系统将组织开展151项活动。”李冠博说,“我省还将强化消费引导,联合有关单位开展‘3·15放心消费齐鲁行’、装修、家电、汽车、农资等系列惠民公益活动,多措并举提振信心,促进消费。”
与此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装饰装修、预付式消费、国家有关让利优惠措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山东将采取体验式调查、消费测评、约谈、点评、曝光等消费监督“组合拳”,促进消费环境改善。聚焦重大、疑难、群体等消费纠纷案件,综合用好调解、支持诉讼、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手段,帮助消费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鹤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