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网/文
财报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美股财报最快渠道是SEC官网,其次是各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网站;港股类似,最快渠道是香港联交所网站,其次是各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网站。
A股与美股、港股差异较大;证监会网站一般会披露招股书及相关更新文件,上市公司的年报、季报一般通过交易所渠道披露,如上交所、深交所的网站。另外还有巨潮资讯网、东方财富网、同花顺等渠道。
今天说说关于“业绩说明会”这件事:
原有法规均为“鼓励召开”的口径,即为召开是自愿的,可以根据公司自身安排选择召开与否。不过在关于年度的业绩说明会上,深交所2020年度一个说法:“建议召开”,那这里只能建议上市公司接受交易所的建议 ,召开业绩说明会。上交所没有正式发文,有些证监局口径是均需要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需要留意关注辖区内和上交所监管层的相关通知。一起来梳理下业绩说明会的相关规定:
对于召开要求:
创业板:建议创业板上市公司召开
深主板/中小板:建议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召开,鼓励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沪主板:建议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召开,鼓励其他公司召开
科创板:鼓励根据自身情况召开
对于时间要求:
深交所: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沪主板: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
科创板:年度报告后,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日前
对于召开方式:
深交所:现场/网络
上交所: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
对于参会人员:
深交所: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如适用)
上交所: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披露要求:
深交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
上交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