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您好!我们单位工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小张于2023年7月年满18周岁,他原先享受的工伤待遇被暂停了。但目前他仍在读书,没有生活来源,可否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小编
根据政策规定,若小张年满18周岁,继续在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就读的,可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注明就读起止时间的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恢复手续。
HR
那小张拿到学校证明以后如何办理呢?
小编
单位可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第二步
点击左侧“社会保险”;
第三步
在“工伤待遇”栏目中,点击“…”展开该栏目下所有事项,找到“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恢复”事项;
第四步
点击进入“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恢复”事项,正确选择该人员的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在“支付账户信息”内录入个人银行卡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并点击“校验”。在“恢复信息录入”内选择恢复起始年月和申报恢复原因,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
点击“+”,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注明就读起止时间的相关材料,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
核对系统生成的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点击“确认提交”,这样就成功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