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信徒自称“大法弟子”,他们大多数是抱着“做好人”“祛病健身”的愿望加入进去的。然而,修炼的结果却非其所愿,有的为“上层次”“放下名利情”毁了家庭,有的为“消业”有病不治丧失生命,也有的为“圆满升天”自杀杀人等等。
这些悲剧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邪教“法轮功”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
精神控制也称“洗脑”“高强度说教”“思想重构”,邪教组织常常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邪教“法轮功”也是如此。“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祛病健身”的幌子,引诱部分有着朴素愿望的习练者。李洪志要求信徒按照他提出的“不二法门”,利用一切时间念他的经文、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信徒经过长时间接受“法轮功”单一信息的刺激,形成精神控制下的催眠状态,以致逐渐失去正常的判断、思考、辨别等能力,有的甚至出现幻觉等精神问题。如天津市小学女教师董某,1996年习练“法轮功”后,逐渐出现了神情恍惚、行为异常等问题,不愿意进课堂,也不给学生批改作业,家人几次发现她在家磕头。1997年12月5日,董某跳楼身亡,年仅24岁。再如,广东省的袁某,原本是一个善良好学的女孩,自1996年练上“法轮功”,便开始了备受摧残、折磨的噩梦。1999年11月起,她精神恍惚,觉得自己在另外的空间,常常梦见“大师”李洪志及多名男性要对她进行污辱,还要杀她。梦里这些男性中有个人是村里的五保户黄某,虽然黄某与袁某实际上连一句话都没有讲过,但袁某认定黄某在另外的空间侵犯并伤害了她。走火入魔的袁某持刀闯入黄某家中,竟然对着黄某的面部连砍两刀,无辜村民惨遭伤害。
自称“宇宙主佛”迷惑信徒
为了控制信徒、独享信徒的一切,李洪志不仅吹嘘他是无所不能的“神”,还编造了其是“宇宙主佛”,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唯一的“师父”。在李洪志自我神化、自我吹嘘下,习练者误认为“师父”“法力”无边,对李洪志的话不敢怀疑,唯命是从。长期如此,习练者就成了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的傀儡、牺牲品。如“法轮功”痴迷者王某(自焚事件参与者王某某的女儿),转化后接受采访时讲“李洪志就是自焚事件的主谋”,因为在他们一家人的心里,学“大法”高于一切,一切都得为“法轮大法”让路。痴迷“法轮功”时,他们严格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本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丢在一边。最终,一家人走上了违法道路,她的父亲王某某还成为自焚事件的参与者和受害者。
据中国反邪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