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探索推进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等七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推动广东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根据《意见》,到2025年,广东将逐步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初步建成协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并显著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丰富性;到2030年,广东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将趋于完善,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探索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并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具体而言,广东将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省、市两级公共数据运营机制,以模型、核验等形式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同时,对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保障其享有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收益的权益;还将引导企业、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建设行业数据空间,鼓励依法按照市场化原则开放、共享数据,促进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
为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意见》强调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同时,科学合理评估数据要素价值,探索数据要素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价值依据。
此外,《意见》还着重于提升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包括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与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以及构建新型智慧城乡治理模式。广东也致力于构筑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新范式,通过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和推动数据协同与交流,促进区域内的数据合作与共享。
南方+记者 唐亚冰
【作者】 唐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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