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虚假电商代运营如何定性?
2016年4月,鞠某伙同张某等4人利用某公司为平台,在明知公司无自产货源和固定合作货源,也无相应专业技能和运作能力代运营大量淘宝店铺的情况下,仍从社会上招募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指使销售人员向被害人谎称仅需缴纳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套餐服务费用即可获得高交易量、高等级的淘宝店铺,并向被害人承诺淘宝店铺达到一定的交易量即可一次性返还套餐对应的服务费,从而骗取被害人签订服务合同并交纳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后,售后人员仅提供了代开淘宝店铺、套用批发市场数据上架货物等基础服务并通过“自买自卖”完成少量虚假交易,根本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交易数量和店铺等级要求。
在被害人提出质疑时,销售人员即以合同等级太低为由,诱骗被害人升级套餐并交纳更多的服务费用。升级后,公司并未实际提供相应服务,并对部分被害人消极应对或不予理会。
至案发,鞠某等人利用上述模式骗取被害人唐某等人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300余万元,除少部分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外,大部分被鞠某等人以分红、提成等方式瓜分。
案发后法院判决认定,鞠某等5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忠民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从事虚假电商代运营的行为人明知自身无履约能力,仍通过虚假广告招揽客户,虚构拥有自有工厂,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并编造成功案例等引诱客户签订或升级服务合同,所得资金大部分被以分红、提成等方式瓜分,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也破坏了以公平信用为基础的网络交易规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电商行业的市场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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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