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近年来,新型毒品以“电子烟”“电子烟烟弹”为伪装悄然蔓延。2025年5月21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案件,该案系依托咪酯被列管为毒品后平坝首例判决。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初至2024年9月12日期间, 被告人陈某、姜某为了牟取利益,二人采用分工合作的方式出售含有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由陈某到贵阳市向他人购买电子烟烟弹后带回安顺市交给姜某,姜某拿到电子烟烟弹后采用上门自取或者安排被告人周某送货的方式,先后在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贩卖给吸毒人员进行吸食,所得钱款交由陈某再行处理。
2024年9月10日,被告人姜某与被告人周某一起在安顺市西秀区某宾馆开房间,后姜某电话联系两名吸毒人员到该宾馆房间内吸食由其提供的“电子烟烟弹”。
经审理,平坝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姜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含有 依托咪酯 的 电子烟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新型毒品, 依托咪酯 已被国家明确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列管后非法吸食、走私、贩卖 依托咪酯 等将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处理。 吸食、贩卖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不仅危害身体健康,更是影响社会安全。 在此,法官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警惕陌生来源的电子烟或香烟,尤其是宣称 “特殊效果”的产品。毒品是吞噬健康的毒瘤,是摧毁幸福的毒刃, 认清其伪装形式,坚决远离, 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