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朝阳的一个暴走团别停120急救车和消防车,而激起了全网的愤怒。其实这种愤怒已经累积了很久了,网友们每每看到这种统一着装、拖着音箱、举着旗帜的暴走团霸占道路,恶意阻挡交通的行为,都是深恶痛绝。
据说朝阳的这支暴走团队伍,在这条道路上“健身”将近十年了。每晚七点至八点,都定时占据公园内这条临河宽约10米的道路,由于他们队伍庞大,行走起来气势不输于车辆,一般行人、车辆都下意识地进行礼让。然而这种礼让反而助长了他们的嚣张跋扈的气焰,竟然发展到与急救车、消防车争道。并引发公务车在人行路上有没有优先权的讨论,对于网友们的声讨,暴走团的群主表示,他们走的道路是属于大凌河景区内的非机动车道,并非自己不懂事理,而是彼时119和120都处于“备勤”状态。言下之意,按法律规定,非执勤的消防车、急救车一般是不需要礼让的。
能抓住119、120处于非执行任务的状态而不让道的法规,说明这些人是很善于利用法律为自己开脱责任的。但我觉得这恰恰能说明这是法制宣传上的失败,因为有时候过分强调法制,实际上则是在抛弃道德的约束。
通常人们在遇到这类特种车辆时,一般会自觉选择避让,其实人让车辆先通行才符合更安全更方便的原则,但这是属于道德层面的衡量,因为一旦从法律层面来衡量,就必然会找出车辆是否有优先权,是否有路权的法律依据,倘若没有,自己又何必要让?然而没有了道德的暴走团自然会受到人们唾弃的。
不过暴走团占道其实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既然是公共道路,人人都有使用的权利,他们又凭什么霸占并影响别人的通行?从这点来说,讲法律的他们更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
暴走或许是一种不错的运动方式,通过疾行既能锻炼身体又不会影响别人,然而暴走团则有可能会带来社会危害了。就好比在路上碰到一条哪怕会咬人的狗也并不会觉得可怕,然而一旦成百上千条狗占据了道路,那场面又如何不令人胆战心惊?借助群体之力的狗,一旦失控,后果自然很严重!
既然暴走团还是愿意讲法律的,那么也必须以法律来惩治他们,而不能仅仅像朝阳派出所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该行为是素养问题。”对待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就应该拿出是非分明的措施来,否则我们不仅会丢了道德,也会失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