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视频截图
8月4日,江油公安通报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事件。
通报显示,在这一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暴的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件等,在这一案件当中,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的是何种处罚呢?
对此,绵阳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要以警情通报为准,涉及未成年人有些东西不能说得太细,不管是违法者还是受害者,都是属于年纪很小的未成年人,对于其家庭背景等具体信息,警方有义务保密。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一案件中,受害一方是重点保护对象,警方会配合相关部门心理疏导,对违法者会依法严厉打击。
具体到处罚的种类,该工作人员表示:处罚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肯定是比较重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未成年人不宜像成年人违法犯罪那样进行从重或者顶格处罚,只能说是比较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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