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金融支付、医疗科技、光伏新能源、跨境电商等多个行业,重整对象既有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又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人。2023年以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拯救功能,助力广田集团等10余家上市公司“摘星”“脱帽”、243家企业重整再生,帮助稳住就业岗位5万余个,安置职工6万余人,盘活存量资产783亿元,释放土地资源4000万平方米。
此次共发布10个案例。在仁某控股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中,法院创新“行政预诊断+司法预重整”模式,仅用51天即成功化解超50亿元债务,成为上市公司重整新规出台后全国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案件。在余某、张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中,法院创造性建构了“个人破产合并处理小微企业债务”的可复制模式,同步挽救小微企业及其经营者,为鼓励创业创新提供了司法支持。在高某实业公司重整案中,法院指导管理人以共益债形式,通过投融资平台成功引入商业银行信用贷款3000万元,实现了破产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重大突破,有效盘活八年“烂尾楼”。
近年来,广东法院强化破产重整拯救功能,精准助力困境民营企业化解债务危机、盘活核心资产、成功转型升级,努力保民生保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0个月,破产成本下降超20%,为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典型案例】
民营房企负债46.3亿元,司法重整“保交楼”
百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受集团公司债务危机等影响陷入停工,已售房屋面临逾期、难交付风险,账载负债达46.3亿元。多家金融机构债权人合力促成庭外重组,以共管方式加强对项目监管,试图挽救项目。但因资金缺口持续增大等多种原因,项目再次停工停售,金融机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案涉项目区域位置良好、停工前销售情况理想,若能引入投资,即可恢复施工、盘活项目,且已有多家投资人表达了投资意向,故该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法院裁定受理后,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决定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进行管理;沟通协调多个法院,解除对未售房源的查封,快速实现复工复售,回款1.93亿元,完成486套房屋的交付。指导管理人积极招募投资人,在遴选确定了6家投资人后,考虑到又1家投资人强烈要求投资,广州中院在征求主要债权人和原投资人意见基础上,创造性地安排债权人会议同时表决两个重整计划草案,最终于2025年6月裁定确认债权人认可度更高的重整计划,引入不超过2.2亿元的共益债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通过重整,购房业主全部如期收楼,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建设工程债权实现全额清偿,2.25亿元担保债权、8.7亿元普通债权实现清偿。
法官介绍,该案中,法院通过司法重整、协调解除司法查封等手段,保障项目运转回笼资金,并创造性地安排债权人同时表决两个重整计划草案,盘活企业资产、服务“保交楼”、助力企业涅槃重生,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高质量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提供了样本、作出了示范。
南方+记者 杜玮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