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秋天的上海天蟾舞台,后台亮着一盏昏暗的钨丝灯。冯喆穿着呢大衣,站在化妆间的门口,手里紧握着一张只剩半张的火车票——那是从北京来的,车次14次,硬座,票根背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排完《家》的末场就走,别回头。这张票冯喆最终没有用上,因为黄宗英从侧幕探出头来说了句普通的话:冯哥,下场对词。她的声音柔软,却像一把钝刀一样,把冯喆钉在了原地。谁也没想到,这一刻却定格了他们的命运。后来人们喜欢称他们为才子佳人,但那时的剧组更像是一个临时拼凑的小江湖:有的人刚从重庆逃难回来,有的人把全部积蓄藏在棉袄的夹层里。排练厅的木地板发出嘎吱的声音,灯光昏暗,只有彼此眼中的血丝能看得清楚。而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冯喆的六国语言、钢琴、书法才显得那么奢华和与众不同——在台上,他能演觉新,下台后,他能随口用德语背一段里尔克的诗,或者用毛笔为黄宗英写一幅扇面。那时的黄宗英才二十一岁,穿着阴丹士林旗袍,细得能被一只手掌握住,台词中一句我想活,能让全场陷入寂静。虽然戏是假的,但她的绝望却是真实的。
戏散了,但两人却没有散开。冯喆和黄宗英把舞台当作公园,半夜里在侧台分享一包花生,谈论易卜生,谈论斯坦尼,甚至聊起上海的米价。冯喆说等局势平稳了,他想拍一部关于知识分子的电影,黄宗英笑他说:做梦去吧。然后,她转身把自己写的散文念给冯喆听。她的声音低沉,读到爱是想触碰又收回的手时,突然卡壳了。冯喆伸手替她翻开了下一页稿纸,指尖停留在收回两个字上,却没再动。那一瞬间,后台的灯泡发出了噼啪的火花,仿佛有人替他们说出了未说出口的心声。 然而,这一丝光亮并未照亮黄宗英家的弄堂尽头。黄宗英的母亲见过太多像冯喆那样来上海谋生的人,她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唱戏的靠不住,便把冯喆判了死刑。老太太没有骂人,只是每天晚饭后把门闩拉得山响,那铁器摩擦木头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刺耳。1947年春初,程述尧上门提亲,带来的是中央银行襄理的职位和一封正式的聘书。婚礼前一周,黄宗英托人把冯喆写给她的信全都退了回来,连牛皮纸绳都没有解开。信封的边角磨出了毛边,像是被反复触摸过,最后原样放回去。 冯喆在北京前门饭店住了三天。第一天,他把西装挂得笔挺,皮鞋擦得能照出人的影像;第二天,西装外套被扔在椅背上,他穿着衬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鞋底把地毯磨出了浅浅的沟壑;第三天,前台收到了挂号信,信里只有一张剧照——《家》里觉新和梅表姐对视的那一幕,背后冯喆用铅笔写下了我等你到戏散场。这封信没有拆开,原封不动地被退回。多年后,林彬在回忆录中提到,那天冯喆把信点燃,火焰蹿起,他下意识地用身体去挡,怕火烧到桌上散落的照片,结果手背被烫出了水泡。那道水泡后来变成了疤,也成了《南征北战》中高营长眉间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1953年,上海电影制片厂食堂。黄宗英端着搪瓷碗排队买红烧肉,隔着几排桌子看见冯喆低着头在吃饭,白衬衫的领口已经磨破了边。她犹豫了一下,刚准备往那边走,冯喆突然站起来,把饭盒扣上盖,转身匆匆离开,步伐快得像是逃走。那天食堂卖的是咸得发苦的带鱼,黄宗英后来对朋友说:我一口没吃,吐了之后才想起,他最爱吃红烧肉的。 1961年,黄宗英在《人民日报》副刊上发了一篇散文,讲述老剧院的拆建,她半夜偷偷跑去废墟里,捡到了一截旧灯泡。文章的最后,她写道:灯泡碎了,光还在。没人知道,这截灯泡后来被冯喆的同事在电影学院的道具仓库找到了,用红绸子包着,上面只写着一行铅笔字:家,1946.11。标签已经褪色,但那红绸子却鲜亮得出奇,仿佛刚刚沾过泪水。1969年深秋,冯喆去世。当黄宗英听到这个消息时,她正在厨房剥毛豆,手指一抖,把豆仁掐出一个坑。她没有哭,只是那天炒了一盘特别咸的豆瓣菜,吃到最后,盘子底部满是油,她把水倒进锅里,再喝下去,仰头的时候,像是在吞咽什么无法咽下的东西。多年后,黄宗英接受电视采访时,主持人问:如果当年……她摆了摆手,袖口滑下去,露出腕上一道旧疤——那是1947年婚礼前夜她自己拿剪刀划的,不深,刚好见血。她轻声说道:哪有什么如果,我们不过是被风吹散的沙子,风停了,各自找各自的坑。说完,她停顿了一下,突然指向镜头外的灯:看,灯泡还在。灯亮着,戏早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