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记者 邵蓝洁)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餐饮服务品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起草了《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
《公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是,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自身经营实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使用预制菜、中央厨房成品或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的,明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三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菜单或点餐小程序标注、企业官方网站或公众号介绍、门店显著位置展示、应消费者询问后回应等多种方式进行明示。
四是,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积极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