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建厅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窗口接件时,对送钱的当天转办。否则,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8年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
这是辽宁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后,公布的一则典型案例。
8年时间、1614万元——一个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竟能凭借手中的“微权力”疯狂敛财。王某某的操作,本质上是将政务服务异化为“有偿交易”,将办事窗口当成“提款机”。每一次刁难、每一笔索贿,都在消耗当地政府公信力,都在刺痛办事群众的心。
本案中的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有着接件、转办等权力。送钱则“一路绿灯”,不送则百般刁难,是其惯用的寻租方式。这也让人们想知道:如此长时间、高频次的腐败行为,为何能一直安然进行?贪婪跋扈的王某某为何能持续敛财长达8年?
有人说,“官不在小,有权则灵”,这并非单纯的噱言。王某某案便是明证。现实中,有的身处关键岗位,有的掌握大量公共资源,有的管理大笔民生资金,本身就是易腐、多腐的“高风险地带”。一旦主观上动了贪念、客观上缺了监管,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肥差”,都可能“苍蝇”乱飞、“老虎”横行。
在监督缺席的荒原上,权力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这样的教训,现实中并不少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重要的反腐共识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治理如王某某这般的“小官大贪”,关键仍在于织密制度之网,尤其要强化对一线窗口、基层岗位的权力约束,让制度化反腐深入到行政体系的每一个角落。
管住今天的一只“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更能赢得一方人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败就要零容忍、无死角,既打虎又拍蝇,丝毫不可懈怠、须臾不能放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评论员 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