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未来将采用渐进式的方式来实施。其中,“十五五”期间执行过渡限制,2031年起全面实行新标准。如何确保不同基础的城市在过渡期内能够实现平稳发展,未来对于在旧标准阶段已经达标和没有达标的城市是否会进行分类施策?在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上述问题提问。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司长李天威在回答提问时表示,针对不同浓度的城市,要分区分类分阶段地差别化施策。
“以2025年为例,全国PM2.5年均浓度高于35微克/立方米的城市还有68个,大概占两成,这些城市在原来的标准下就不达标,接下来还要继续聚焦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着力攻坚突出污染问题,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李天威举例。
他表示,PM2.5年均浓度在26—35微克/立方米的城市有131个,大概占四成,其中66个城市在30到35微克/立方米之间,这些城市马上就面临由达标变为不达标了。
“我想这些城市要利用好过渡期,进一步分析污染成因,挖掘减排潜力,削减污染物排放,争取早日达标。2025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的城市有140个,大概占四成,这些城市要进一步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提质增效,避免反弹,力争稳中向优。”李天威说。
李天威指出,从手段上,要做好分区分类分阶段的差异化。在目标设定上,将会根据各地空气质量的状况、污染减排的潜力设置不同的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理论上是每个城市都有一个改善目标;优化评价方法,更加突出人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的核心要素。在资源支持上,将会以美丽蓝天建设为抓手,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等方面重点对PM2.5浓度较高,改善意愿强的城市加大支持的力度。在治理手段上,将指导各个城市因地制宜谋划工作任务,实施一城一策,采取减排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南方+记者 段江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