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业内人士谈如何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新华社记者高敬
今年3月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如何推动法典落地生效?如何更好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在10日举办的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抓好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强化队伍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全程参与法典编纂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看来,这部法典在系统全面总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监督、司法保障”多元共治的现代化环境治理新体制机制。
其中,“党委领导”是根本保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是核心引擎,“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监督、司法保障”是稳固根基。她特别指出,法典在总结生态环境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完整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司法保障职能提供了实体法与程序法依据,让司法的利剑可以更好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表示,要将实施效能作为检验法典生命力的根本标准。法典确立了原则和基本制度框架,但许多具体标准、名录、技术规范需要以配套法规形式加以细化,坚持“急用先行、分类推进”,在合理时间内形成系统配套的规范体系。同时,要推动执法司法统一尺度,使得同一类型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执法中得到大体一致的处理,提升法典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法典实施的最终目的,不是看开了多少罚单,而是看人民群众是否真正感受到了生态环境的改善。”秦天宝说,要通过法典的实施,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实质性改善。
与会人士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党的领导、政府履职、企业守法、社会监督、司法保障同频共振,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