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未映电影,将两位明星拽入舆论旋涡。
近日,《监狱来的妈妈》深陷争议。电影宣传文案称该片据主演赵箫泓(赵晓红)真实人生经历改编:其婚后长期遭受家暴,一次冲突中反抗失手致丈夫离世,此后入狱服刑10年。判决书显示其因琐事持刀杀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电影宣传文案与判决书不符,有网友指责其美化犯罪行为,另有律师评价称该片存在法律与伦理问题。
而姚晨与汪涵,一位曾在微博表态支持,另一位则直接出任该片出品人,均面临尴尬境地。在后续回应中,姚晨工作室虽未明确道歉,但也提到了“对影片相关背景缺乏充分了解,对此我们审慎自省”;作为出品人的汪涵方面在承认教训深刻的同时,称其未参与影片投资,且已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该片不再保留其出品人署名。
作为一部电影的出品人,是以自己的权威性在为一部电影的公信力背书,对电影的宣发制作、价值导向、内容逻辑必须有清晰的认知与判断。仅仅以一句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就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调查,显然难以服众。
客观来说,在没有商业利益的前提下,两位公众人物选择为这部电影站台时,相信他们的初衷是好的。该片在宣发中自称是“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意外杀夫而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女性、反家暴、重启生活,这些关键词加在一起,自带一种进步议题的光环属性,明星愿意支持这类议题,本身也意在表明自己的立场与价值观。
但是对于电影这样一个链条复杂的商业行为,公开为其站台就必须审慎,要警惕商业行为打着议题幌子投机牟利。
说到底,如果一看到这些进步性的标签词汇,就立即鼓与呼,甚至挂名支持,而对标签下个体境遇究竟如何并不了解,这与公众对公众人物的期待并不相符。如备受网友争议的,电影中失亲未成年人的出镜戏份,实则是对其进行二次伤害,这些真实的痛感,显然在公众人物的表态支持中被草草带过了。即便有网友指出事实出入后,等来的也只是拉黑异议者和悄悄删博,这难免令人遗憾。
近年来,公众人物在参与公共话题后被证实事实反转的也不在少数,但是当事人是否道歉以及对待反转究竟是何种态度,往往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公众人物的初衷是好的,而且所参与的是有社会进步属性的公共议题,不必苛责他们为无法核实的事情道歉,因为真要道歉了持反方观点的人群往往会更加咄咄逼人。
这里就要辨析一点,参与进步议题是否就成了一扇免于道歉的道德盾牌?
答案必然是否定的。相反,积极诚恳的道歉,才是进步议题的推动者应该有的态度,这意在向公众表明,自己参与议题的初衷既不是为了维系人设,也不是为了陷入阵营交锋,更不是为了陷入偏见与偏激,而只是出于对公共价值的尊重。
尤其是公众人物既然选择了参与进步议题,那么其行事方式本该以一种更进步、更开放的方式,对的就继续坚持,错的就坦然承认,而非陷在价值洼地中与反方阵营相互指责。所以,当发生这类事实失真或真相反转时,包括明星在内的公众人物不妨诚恳道歉——道歉不意味着对公众人物初衷的全盘否定,反而是对公共价值另一种方式的捍卫。
这场翻车也带来一个警示: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网友,对进步议题要走出“舆论正确”的刻板标签,真正对概念大词下,一个个真实的人保持共情与关怀,而不是陷入自我感动与议题操弄者的精准算计中。
(新黄河评论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