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汇发展控股子公司生产猪肉被曝出抗生素超标37.5倍,引发市场广泛关注。5月28日,双汇发展发布致歉声明称,“对于此次事件给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5月28日新京报网)
面对这家肉制品巨头的再度致歉,舆论场上涌动的不是谅解,而是“狼来了”式的疲惫与诘问:从2011年“瘦肉精”事件算起,十五年、十余起食品安全风波,双汇的道歉与整改,为何总在“出事—甩锅—道歉—再犯”的循环里打转?
表面看,每次危机后双汇都不乏“加强检测”“源头管控”的承诺。但高频低质的道歉背后,是四个相互勾连的结构性病灶。
其一,集团管理失控。总部高喊“十八道检验”,分散各地的控股子公司却为压缩成本,对“非必检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品控指标让位于利润考核,安全体系在末端失灵。其二,上游供应链盲区。依赖“公司+农户”的轻资产模式,大量生猪来自散养户,企业对养殖端的用药、休药期缺乏刚性约束,出事后便习惯性“甩锅上游”。其三,跨主体累犯条款存在漏洞。现行法规对“屡次违法可吊销许可”的认定,多按单一主体、同一地址计算,集团型企业通过不同子公司分散违法,便可轻松规避累犯重罚。其四,高管零责任。“处罚到人”条款束之高阁,违法成本由公司买单,决策者个人毫发无伤。
这四个短板不补,罚款就会被财务部门计入“经营性支出”,“加强检测”就永远是危机公关的通稿词汇,而非生产线上的铁律。当违法成本远低于改造成本,资本逐利的本性便会将品控不断边缘化,最终形成“高分红挤压安全投入,安全事件又难以动摇市场垄断地位”的负向循环。
终结这种“屡犯不倒”的恶性循环,治理思路必须从“单点罚款”升级为“系统拆雷”。
首先,将“累犯”计算口径从“单厂”改为“集团”。同一集团旗下任何子公司因同类食安问题受罚,在全国范围内累计计算。触及红线时,暂停整个集团的新生产许可,让总部为管理失控付出真实代价。其次,把信用惩戒从“面子”变成“里子”。将食安严重违法信息同步至证券监管、银行征信及ESG评级系统。上市公司出现重大食安违法,应触发交易所问询、再融资限制,让资本市场成为约束企业的第二道铁闸。最关键的一点,是让“处罚到人”长出牙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高管,按其个人年收入处以重罚,情节恶劣者终身禁入食品行业,改变“企业担责、高管无恙”的畸形局面。
双汇的案例绝非一家企业的问题。它折射的是,当巨头大到一定程度,其安全底线是否会被资本意志轻易洞穿。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份措辞更诚恳的致歉声明,而是一个能让违法者感到切肤之痛、让防线设计抵住成本诱惑的制度环境。唯有如此,“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条款,才不会在高管们的经营算盘里,被悄然折算成一个可以被接受的成本数字。
作者 丁慎毅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