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羊城晚报】;
当1.26亿只城镇犬猫(据《2026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融入日常生活,宠物与公共空间的摩擦正从偶发演变为城市治理的常态化考题。近几个月来,从咖啡店“宠物专区”让座风波,到超市干货架上的宠物犬、试吃叉喂食闹剧,食品安全底线屡被触碰,养宠者与拒宠者的对立情绪有持续升温的迹象。
一边是日益增长的携宠出行需求,另一边是法律条文的模糊与商家“劝导无力”的窘境——宠物能否进入食品经营场所?该“一刀切”禁止还是“精细化”放行?这场关乎卫生、权益与商业逻辑的讨论,已不再局限于个别事件,而是对城市管理智慧的一次追问。
市民带宠物犬逛“宠物友好”商场
广州:
餐厅超市对犬只进入态度不一
羊城晚报记者以狗主身份分别走访了广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商场内的多个餐饮店、食品经营场所,其对宠物犬进店限制不一。
一家开在海珠某商场内的超市,门口贴有禁止宠物进入标识。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不能带(小狗)入内,我们只能劝导。曾经有顾客带小狗进入,小狗在地板撒尿,被其他顾客投诉。”如果顾客坚持带,怎么办,该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要带进去也没事,只要小狗不在里面撒尿、拉屎就可以。”
商场内的超市,有明显的禁止携带宠物入内的标识
在荔湾某商场的一家连锁品牌火锅店,店员拒绝宠物犬进店:“只能放在门外寄养笼。”在同一商场的某连锁快餐店,店员表示:“我们规定是不允许的。”
在天河某“宠物友好”商场内的一家餐饮店,店员提醒:“宠物进店要用推车,不能下地。”
在越秀某商场内的连锁餐厅,记者询问能否带小狗进店吃饭?店员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可以,绳子要拴好,坐在一侧座位,其他座位不要坐,不要影响其他客人就行。”
总体可见,餐饮店、超市店员对宠物进店态度不一。
“执法主体错位,商家‘有心无力’。”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健康城市促进会监事谭国戬观察发现,面对顾客执意带宠物犬进店,商家因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如店内其他顾客与携宠顾客发生纠纷,商家解决方式多数是销毁餐具、赔偿弥补其他顾客,“一旦引发食品安全争议,商家将承担远超其管控能力的法律与商业风险”。
律师:
应建立统一标准规范
想起带自家宠物犬外出就餐的经历,吴小姐仍记得:“就餐感觉很忐忑,把小狗拴在桌脚,店员投来了嫌弃的目光。”后来,吴小姐再也没带小狗外出就餐。“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商家规范指引,商家也要明确宠物能否进店,不要模糊态度。”吴小姐说,如违反相关规范,也应有清晰的法条明确商家、养宠人会受何种惩罚。
“宠物律师联盟”社群发起人之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灿发现,食品安全法仅提出食品经营场所要保持清洁、远离污染源等原则性要求,没有专门针对养宠人能否带宠物进店的条款。各地养犬管理条例要求规范也不一样,如上海、西安等地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广州、深圳并非“一刀切”禁止;北京目前正在修正相关规定,禁止携犬进入餐饮场所……不同城市标准各异,让商超、餐饮商家无所适从。
崔灿认为:“需要出台统一规范,但核心不是简单地禁止或允许宠物犬进店,而是为多方主体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和责任边界。”
赞同出台统一标准规范的还有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思思,“出台规范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也能厘清‘宠物友好’边界,平衡各方诉求。”
黎思思建议,如果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应明确“宠物友好”餐饮店分区分类管理,要求餐饮店设定卫生硬性条件,如设携宠专区,落实物理隔离、通风消杀,器具独立,不与食品用具混用。要厘清经营者标识、劝导、消杀义务;携宠人管控宠物、赔偿、服从管理义务;明晰市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分工职责;分别明确违规商家、养宠人等处罚力度;明确纠纷投诉调解路径等。当然,如商家不接纳宠物进店,也要尊重商家经营自主权,不强制设“宠物友好”专区。
“养宠群体主张‘宠物友好’与携宠自由;非养宠群体更关注食品安全与卫生权益;餐饮行业担心客流损失与舆情风险。”谭国戬认为,如果要建立统一规范,难度不小,要处理好多方利益关系;还要处理好规范尺度,“一刀切”禁止可能抑制“宠物经济”发展;过度开放则可能冲击食品安全底线。
“宠物友好”:
城市管理的新挑战
当宠物进入社会生活场景,为城市管理留下了新挑战。如何在确保食品安全底线下,融入“宠物友好”理念?
“食品安全与‘宠物友好’,两者不是可以等价交换的目标。”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孙占卿认为,食品安全是强制性公共底线,“宠物友好”是在不突破底线前提下的选择性商业服务。“宠物友好”不是“宠物自由”,本质上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管理的有限准入,让养宠人、非养宠人能在适度空间中活动。
2026年7月,香港实施允许宠物犬进入获批准食肆的新规。获批的餐厅,须在门口显眼处张贴指定标识,并严格恪守相关底线,如禁止狗上餐桌、禁止狗使用人的可重复使用的餐具、禁止在店内为狗烹煮食物等。危险犬只不得进入食肆,其他可进入的犬只,由成人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稳妥牵引,或被稳妥绑在固定附着物上。孙占卿认为,内地可借鉴香港做法,但在实行前,建议通过“有限试点-数据评估-逐步调整”的方式,避免一次性全面开放或者全面禁止。
香港狗只于食肆内的礼仪宣传海报(图源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官网)
谭国戬建议,可探索建立“政府定底线、行业定标准、商家定细则”的三层治理架构。国家层面明确食品安全底线,设定约束规则;行业协会制定“宠物友好”餐厅的认证与服务标准;商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入场规则。
目前,“宠物友好”主要讨论对象为宠物犬,但宠物也包括了猫、仓鼠、蜥蜴等其他动物。崔灿表示:“不同动物的卫生风险、攻击性、体型差异较大。如果统一规范仅针对犬类,其他宠物则‘无法可依’;如果覆盖所有宠物,则需要制定更为复杂的标准和规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马思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