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是指征收方为规避国家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程序和土地用途管制,采用“租用”的方式获取农民的土地。这种租用方式通常具有较长的时间周期,并且补偿水平相对较低,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为何“以租代征”屡禁不止。
什么是以租代征?都有哪些特征?
常见的“以租代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五种:
(1)征收方以企业身份直接与村委会签署租赁协议,村委会动员村民将土地进行出租;
(2)基层政府充当土地中介,促成土地租赁行为;
(3)基层政府直接以政府名义租赁土地,随后再将其转租给企业;
(4)村委会租用农民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以租代征的历史?
国务院最早注意到某些地方存在土地“以租代征”行为是在2005年,国土资源部当即在9月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通知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关改革试点工作。
之后从2005年起,每年国务院在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或工作要点通知中,都会提及严肃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然而这种行为却屡禁不止。
以租代征的地还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违法租出去的土地想要拿回来可能会有些困难,但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租地合同,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此时当事人村民还是有可能要回自己的土地。对此,京康律师团队也在这里提醒大家,一旦遇到有人要租你的土地,或是村委会以各种理由要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地方时,村民一定要先问清楚,该拒绝的时候就要拒绝。
遇到“以租代征”该如何维护权益?
一旦遇到村委会强行要将自己的土地租出去,那么当事人可先不用害怕,可以先及时地收集好现有的相关的证据,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是非常重要的维权手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律师可以大致的了解到相关部门所作出的重大决定和细节,同时也可以发现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为下一步维护权益工作奠定基础。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