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银行将债务人在自身的存款进行扣收,用作偿还到期债权,并主张是行使抵销权,是否成立?关键词:破产纠纷个别清偿抵销权思路:债务法定抵销需在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可以抵销的前提下才能适用,债务约定抵销需要双方对抵销事项协商一致,债务抵销本质上属于观念交付行为,无论债务的法定抵销还是约定抵销,权利人只需通知对方,相关债务就可自动抵销,无需作现实的交付。
1、 委托 贷款 利息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可扣除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阀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 利息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一,首套住房贷款利息/。-4利息的实际年度内,每月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时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4利息的实际年度内,每月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贷款 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有很多种。第一种:纳税人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有息住房)可在还款期内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