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无需餐具,永远收到餐具。”大学生王琳(化名)在点外卖的过程中,经常面对这个困扰。到学期末,她存下了几十套一次性餐具。
“我想践行环保,宿舍里也备着餐具,所以一次性餐具送到我手上被浪费了会特别难受。”其无奈表示。
点外卖选“无需餐具”,本意是为了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但许多商家会一律附赠餐具,使得“无需餐具”选项形同虚设。
一项涉及多个城市31家热门快餐及饮品连锁店的124份外卖订单调查显示,按“无需餐具”要求执行的商家仅占29.27%。近七成环保订单的消费者可谓是初心“错付”。
【1】备注强调“不要餐具”还是会收到
事实上,“无需餐具”选项存在已久。
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早在2017年相继推出“青山计划”“蓝色星球计划”,推行“无需餐具”行动,携手各方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国也已有多个城市出台外卖减塑相关政策。
但在具体实践中,“点了无需餐具又收到”,不少消费者感到无奈。王琳每次点外卖,都选无需餐具,为了显眼,她甚至还在备注里强调“不要餐具!!!”“大概十家店只会有一家不放吧,我每次收到就特别难受。”她说。
何晓晨(化名)告诉九派新闻,“只选择了平台上‘无需餐具’选项的话,大概只占三成会确实没收到。在此基础上我再备注无需餐具的话,大概有七成能如愿。”其在社交平台上就是否有这样的困扰发起了投票,10个人中9人选择了“在意且无奈”。
何晓晨积攒的一次性餐具。图/受访者提供
这样的主观感受并非个例。环保机构“摆脱塑缚”曾在2022年、2023年对外卖商家“无需餐具”执行情况进行了三轮测试调研,覆盖外卖平台美团、饿了么,以及部分餐饮品牌的自有点餐小程序。结果显示,涉及多个城市31家热门快餐及饮品连锁店的124份外卖订单中,按“无需餐具”要求执行的商家仅占29.27%。
该机构在2023年所做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在1102名消费者中仅17.4%将“无需餐具”设置为订单页面的默认选项。这也说明,“无需餐具”订单占庞大的外卖订单总量比例很小,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所以又回到绿色消费权的问题上,消费者选择了无需餐具,又收到餐具,到底有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呢?这个事儿其实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事情。”“摆脱塑缚”外卖减塑项目主管丁奕说。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祝文贺向九派新闻分析,很多消费者选择环保单还是能收到餐具,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2】商家:顾客不会因为提供餐具而给差评
然而,在商家端,同样也有苦衷与无奈。
在河南平顶山经营餐馆的陆庆山(化名)表示,每接到一个外卖订单都会看备注,有些人选择了无需餐具,那就不给提供。“环保单提供餐具,消费者投诉的话,好像是要罚款五千,一单外卖才多少钱,划不来。不过也没听说谁真的被罚。”他坦言,商家给环保单提供餐具很正常,“不提供餐具会给差评,但没见过因为你提供餐具顾客给你差评的。”
有一次,他收到一个环保单备注,按要求没提供餐具,但是后来顾客却因此给了差评。陆庆山很无语,他发现此类差评可以申诉,但是不会被隐藏起来。“有些商家专门做外卖,差评对他们来说会影响评分、店铺展现率之类的。我主要做门店生意,不在乎这个东西。就按规定来。”
丁奕表示,平台在“无需餐具”功能的优化上也花了不少心思。以美团为例,在当前的地址选了默认“无需餐具”以后,等换了新的地址再点外卖时,它会重新出现是否需要餐具的选项。她的团队通过观察发现,商家担心差评是“无需餐具”落实难的一大痛点。
“有些人默认选项是不要餐具,但有人会因为真的没给餐具而差评,基本上不会有人因为给了餐具而差评吧。”王琳也说。
此外,餐饮商家员工流动率高也是一个因素。“平台发布的减塑相关内容一般只有店长会看,负责打包的员工很少会看,员工走一批就要再重新培训一批,成本高,费时费力,可能就没有执行到位。”丁奕分析。
到底有多少人点了“无需餐具”后会因没收到餐具而给商家差评?“有的消费者,他可能因为没有收到餐具,然后他又心情不好,就给差评,但他给差评就不一定是说餐具的问题,他可能会说你这个东西不好吃。”
丁奕说,面对这种情况,平台也很难判断差评是不是餐具问题导致的。她建议平台可以为“是否按照要求配送餐具”做一个单独的评价按钮,从而减轻商家的担心。
【3】律师:“硬塞”餐具行为难以用法律规制
随着塑料污染问题成为仅次于气候变化的全球第二大环境焦点问题,外部政策也在逐渐落地。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第七十条提到,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此外,一些城市也针对此出台了管理条例。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9月1日生效)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提到,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第七十二条第三款中,违反本条例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生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提到,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第六十六条提到,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或者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祝文贺分析,目前在我国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的法律规定,在地方性的法律中,北京的规定内容概念是“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没有明确是一次性塑料餐具,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定。
他建议,电子商务平台可通过制定平台规则、投放回收设施、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替代产品,促进环保的实现。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翰缘向九派新闻表示,商家无视“无需餐具”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和侵犯人格权等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
但传统侵权行为之外,法律上还有其他解读的空间。比如,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消费者出于环保考量要求不提供餐具,可以解读为一种从合同义务;并且,民法典第509条也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这也是合同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商家无视消费者的选择仍然提供餐具,可能构成合同意义上的违约。
但是,由于一次性餐具的价值很低,违约的后果(譬如对环境的污染)也很难量化,违约的后果如何认定存在难度。
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也有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商家无视消费者的环保选择,仍然坚持提供餐具,也可以被解读为对该等选择权的侵犯。
她表示,考虑到一次性餐具的价值很低,损害难以界定,商家主动提供餐具也并未加收费用,消费者的环保选择难以落实,存在一定的维权难度。商家也没有压力促进环保的实现。平台才是居中促成的最好媒介,也具有发挥重要角色的潜力。譬如,平台可以通过某些方式给商家以压力,对环保表现良好的商家给予表彰或流量支持等。
九派新闻记者 武菲菲
编辑 刘萌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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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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