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日,国家出台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旧营运船舶的报废更新备受关注。在8月30日举行的《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吹风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洪波就水运从业者所关注的补贴落实和如何申请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具体金额需结合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因素来计算。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船舶的类型、船龄,以及是否取得有效证件等。(注:《细则》全文和补贴计算方法可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查看。)
船龄方面,内河货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5年(不含)至30年(含)、内河客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0年(不含)至25年(含)。
补贴标准方面,仅提前报废内河老旧营运船舶,补贴标准为1000元/总吨;提前报废内河老旧营运船舶后新建内河燃油动力营运船舶,其新建内河燃油动力船舶补贴标准为500元/总吨;新建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补贴标准为2200元/总吨。
胡洪波介绍,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申请表、船舶相关证件、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等。
此外,在《细则》实施期间,即今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由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届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定并履行必要监管程序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刘泰山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王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