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很多朋友也许会觉得有些意外,按照大家以往的印象,美国总统大选不是“一人一票”吗?而美国作为全球第三人口大国,总人口高达3.4亿人以上,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达国家。那么为何当选美国总统,仅仅只需要270张票就行了呢?这其实是与美国总统大选的特殊机制有关。
实际上,虽然理论上美国确实是“一人一票”,但是美国历史上获得更多票数的候选人败给得票更少的人的例子其实屡见不鲜。比如在2016年就是如此,当时特朗普首次参加美国总统大选,尽管在大选之后,经过计算特朗普当时的对手希拉里一共获得了6585万张选票。比特朗普的6300万张(还不到)要多两百多万张。但是最终的结果我们都知道,希拉里的所谓“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的梦想破灭,特朗普成功入主白宫。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2000年,戈尔惜败给了大家非常熟悉的小布什。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就在于美国大选的所谓“选举人票”制度。实际上,美国并不是“一人一票”直接选总统,而是在各个州之内,先由各个州的民众选出代表(也就是“选举人”)之后,再由这些选举人代表本州的所有民众去投票。而每个州会根据人口的比例来计算该州应该分配多少选举人,这些选举人投出的票就被称为是“选举人票”。比如,美国经济第一大州加利福尼亚州就因为人口最多,有三千八百多万人口,因此有最多的选举人票,高达52张,而德克萨斯州则是美国的第二人口大州,有将近三千万人口,所以有38张选举人票。相比之下,人口仅有五十多万人的美国人口最少的州怀俄明州就只有三张选举人票。
总的来看,全美50个州一共有538张选举人票,按照美国大选的规定,如果要成为美国总统,那么就需要拿下一半以上的选举人票,也就是至少270张。因此,我们可以说,美国总统大选明面上是“一人一票”,但是实际上候选人只需要盯着这270张选举人票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就不能能不介绍美国总统大选的另一个重要机制了,那就是所谓的“赢家通吃”原则。大家在看到有关美国总统大选的报道之际,经常会看到某某某候选人“拿下”某个州的消息。那么这个“拿下”某个州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这个州的所有的选举人,都投了某一位总统候选人。看到这里,大家或许会觉得奇怪,毕竟按照上文的内容,一个州很有可能会有几十名选举人,那么这些选举人之间难道就不会有分歧吗?实际上,这种分歧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分歧对“大局”的影响不大,这就是因为美国总统大选的所谓“赢家通吃”原则。也就是说,无论州内的分歧有多大,只要其中一位候选人在州内投票之中获得了多数,那么就意味着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都属于得票高的候选人。
比如在2000年总统大选之中,小布什在佛罗里达州的投票之中,仅仅比戈尔多了500多张票,而该州投票总数高达600多万张,可见小布什的优势可以说微乎其微。但是尽管如此,按照所谓“赢家通吃”的原则,佛罗里达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还是都归了小布什(也就是小布什“拿下”了佛罗里达州)。目前全美大多数州都坚持这个“赢家通吃”原则,仅有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没有采取这一做法,依照这两个州对选票的比例分配,候选人都有可能取得选举人票。因此,在州内投票之中,只要某一位候选人稍稍占有一点点优势,就能够“拿下”整个州。
这其实就导致了美国总统大选之中所谓的“摇摆州”的出现,”摇摆州“的意思就是指在这个州内,无论哪一位候选人的优势都不明显。因此两边的竞争会非常激烈,往往哪一位候选人能够在”摇摆州“之内取得优势,哪一位候选人就能够提前锁定胜局。当然了,由于候选人的主张不同以及美国人口和经济的流动,所谓“摇摆州”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近年来,在”摇摆州“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宾夕法尼亚州,该州由于人口众多,因此拥有高达19张选举人票,一旦某一位候选人能够在宾夕法尼亚州取得优势,就有可能提前“锁定胜局”,因此近年来美国大选有所谓的“得宾夕法尼亚得天下”的说法。此外北卡莱罗纳州(16票)、佐治亚州(16票)、密歇根州(15票)等”摇摆州“的归属,也同样非常重要。
那么,很多朋友或许又要问了,美国为啥搞这么麻烦呢?为啥不直接“一人一票”票数更多就赢了算了呢?这其实是为了保障人口更少的州的利益。试想一下,如果真的是“一人一票”,那么美国总统的候选人实际上只需要讨好人口多的几个州就行了。像上文提到的怀俄明州,还有佛蒙特州、阿拉斯加州州等都只有五六十万人,一个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就顶得上好几个这样的人口小州。因此,“选举人票”让人口小州也能够拥有一定的话语权,避免被人口大州边缘化。
虽然美国的总统大选本质上是一场美国各路“精英”的游戏,但是这一“游戏”至少保障了美国这个世界第一强国的正常运转,还是有一定值得参考的地方的。在本届美国总统大选之中,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已经基本锁定了胜局,接下来美国以及世界局势会因为这个结果受到什么样的影响,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