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新改制后的全明星正赛决赛最终以“美国队”41-25轻松战胜国际队,即使在没有詹姆斯的情况下,“美国队”展现出极强实力,令人们不禁质疑:国际球星实力雄厚,为何在比赛中输得如此明显?从以下几点来看,造成差距的原因不过是这样:
首先,身体状况对比赛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国际队与肯尼史密斯队率先比赛,而美国队则与新秀队后赛,导致决赛开始时,“美国队”球员依然保持热身状态,手感和体能都处于高位,迅速进入状态。相反,国际队球员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休息,开场连续打铁凸显失准,甚至无法有效得分。
纽约市长特雷-杨对此表示:“对我来说,这种赛制并不理想。我不清楚球迷会作何反应,但过长的休息时间会影响比赛准备。一开始竞技性很强,但休息时间过多。”
其次,默契度差异也是一大原因。尽管“美国队”球员多数不是同一俱乐部的队友,但其中有一部分曾共事,如杜兰特、哈登、欧文,双探花库里和杜兰特,他们在美国国家队或训练营中共同训练、合作过,积累了一定默契。
相比之下,国际队球员虽未有联赛队友关系,且来自不同国家队,整个全明星周末期间也缺乏系统团队训练,因此默契程度较低。
第三,阵容配置的不同也是制约因素。美国队采用死亡五小阵容,攻守平衡虽稍有不足,但攻击力却非常强大。在先拿40分获胜的规则下,攻防均衡对美国队更具优势。每位球员均有得分能力,库里和利拉德的射程广泛,使得进攻空间得到最大利用。
相较而言,国际队的阵容则偏向大型球员,3名后卫加5名大前锋,尽管他们在持球方面技术精湛,但与明星后卫相比,自发进攻能力存在显著差距,因此难以与对手匹敌。
最后,比赛规则也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比赛规定率先达到40分者获胜,而非传统的48分钟或40分钟比赛,因此容错率极低。率先找到状态的一方将占据明显优势,而落后的队伍几乎没有追赶机会。
总之,多方因素造成了比赛结果,该场比赛并不能代表美国篮球和世界篮球实力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