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作为一种大型野生动物,身上有着许多让现代人趋之若附,价值惊人的东西。不仅仅是虎皮、虎肉,还有各种各样的虎骨、虎牙、虎爪、虎血、虎胆、虎肾等等。也正是老虎身上有着这么多价值高昂的物品,使得虎和虎制品经常作为一种商品进行贸易沟通。
特别是在古代老虎的数量远远比现在要多,还没有成为濒危物种的时候,猎户们经常进山捕猎老虎并将其虎皮、虎肉等卖给王宫贵族,将虎骨、虎胆等可以用来入药的部分卖给药材上,猎户们从而获取一定的财富。
最早将虎作为一种交易品的时候是在春秋时期,最初老虎身上一般取虎肉和虎皮来卖给皇宫贵族,但随着老虎身上越来越多的价值被发掘,特别是虎骨等拥有重大医学价值的东西被发现,老虎的交易量就日渐增多,并且越来越向中下层人民转移。
虎骨帽子从春秋时期开始,汉代便出现了虎骨的买卖,唐宋明清时期更是得到了广泛流通,到了民国时期,虎产品就更是得到了精英阶层的认可,东北等地区甚至开辟国际市场,但随着捕杀量的增多,老虎的数量也日渐减少,最终建国后的1993年,虎产品交易正式被国家严禁,彻底消失。
然而纵观虎作为一种商品的交易史,我们不仅疑问,为何虎产品会流通的如此广泛?两千多年来虎产品的贸易到底是如何进行发展的?请各位读者朋友跟随这一份隐秘“档案”,让我们来一起揭开两千多年来虎产品交易背后隐藏的历史机密。
一、早期虎产品贸易的发展
虎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其价值随着人们对其认识越加全面而不断提高,从最开始的虎皮到之后的一系列各式各样的不同产品,虎产品交易对象和交易模式都有着巨大的变化。
(1)最早时候的虎产品
最早关于老虎交易的记载是在春秋时期,管仲向齐桓公进言:“臣闻诸侯贪于利,勿与分于利,君何不发虎豹之皮、文锦以使诸侯,令诸侯以缦帛、鹿皮报”,在这里面,虎豹的皮被用来当做一种以物易物的“币”,原因在于虎皮本身的价格很昂贵,只有统治者才可以拥有,齐桓公以珍贵的虎豹皮来换取鹿皮是为了让天下诸侯看到齐桓公的勤俭,从而天下归心。
我们暂且不论齐桓公这样做的目的所在,从上文我们便可以看出,虎皮在齐桓公时期就已经作为一种商品来进行流通了,当然这种流通仅限于统治者相互之间。
虎豹皮通常还被少数民族作为向中原王朝进贡的贡品,少数民族人口稀少,国力自然不能和中原王朝相提并论,但因处在崇山峻岭之间,这种虎豹皮倒是经常可以猎杀得到,再加上中原王朝的贵族统治者对于虎豹皮有特殊的热衷,因此往往用来进贡以换取封赏或称臣免收战争之灾。
有记载的进贡有很多,“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豹貂皮”,这种进贡也可以看做是交易的另外一种方式,因为通常中原王朝也会给予一定的回礼作为补偿。
在这最早期虎产品交易中,主要还是以虎皮为主做成的产品,在这个阶段,虎皮更像是一种价格昂贵的奢侈品,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更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2)汉代及两晋的虎制品交易
汉代对于虎制品交易最突出的便是在官方层面上确立了老虎的收购价格。《尔雅·释兽》记载着“汉律:‘捕虎一,购钱三千,其狗半之’”,用三千钱来购买一头老虎,可想而知老虎事是多么的值钱。对于汉代官方为何出手购买老虎,原因大概为了汉朝皇帝出行的面子礼仪。
“马有厩,车有府,皮轩,以虎皮为轩”,为了拥有足够大量的虎皮来满足皇帝陛下的出行,官方不得不以一定的价格来向民间收购,这同样也是一种关于虎制品的交易。
虎皮因制作方法和原料来源的限制使得即使到了汉代两晋时期依旧是一种昂贵的交易品,除了作为帝王出行的威仪行杖之外,在偏远地区通常还会将其作为一种陪葬品,或者是在商品流通中作为类似金钱一样的流通媒介。
二、虎制品贸易的进一步扩大
在南朝以后的时期中,虽然虎皮依旧作为虎制品交易中最昂贵的部分,但因为虎骨等其它老虎身上有价值的东西的发现,关于虎制品的交易也逐渐开始扩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交易的对象和额度也不断扩大,虎制品的交易往来逐渐走向繁荣。
(1)南朝到唐的虎制品交易
这个阶段是虎产品交易走向多元化的转折点,随着虎骨作业一种药用价值极高的药材被发现,而且虎骨也并非像虎皮一样价格昂贵的不像话,使得关于虎制品贸易的对象逐渐从王宫贵族转移到普通的地主阶级,这是这一时期关于虎制品交易的最大特征。
虎骨作为一种药用价值极高的药材,它可以用来做成虎骨酒和各种其它方剂,南朝的《本草经集注》和唐朝药王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中都有着大量关于虎骨用法的记载。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看出虎骨在那个时代里已拥有着大量的需求量,也正是这些需求促进了虎骨的贸易沟通,给虎制品的交易市场带来了更大的生机。
(2)宋元明清虎制品的繁荣
宋朝相比以前最大的区别就是商品经济的出现,各种商品的流通更加便利快捷,只要有利可图的商品都会通过商人的手出现在市场的交易所上。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老虎的捕猎也更加轻松,对于制作虎皮的方法也更加完善,等到了宋朝的时候,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虎豹皮的交易流通已经出现在了普通的市场之上。
“皮角库存所管牛虎豹鹿等皮角累万,乞委官编简,堪造军器并胶料外,其病色皮角,分等估卖”,这只是宋朝虎豹皮交易上的一次偶然事件,从这背后我们不难看出虎豹皮的交易买卖已经深入到民间,并且有着大量的虎皮在市场上流通。
元及明清时期每个朝代也对包括虎皮在内大型动物的兽皮进行了官方的评估价格,不仅可以通过虎豹皮来换取高额的经济收益,同样可以以虎皮来充当赋税,并且价格昂贵,在当时的人眼中,虎皮的流通价值相当高,深受人们推崇。
明清时期的虎制品交易也不遑多让,除了在大城市中流通之外,在各地方上也有很多虎皮、虎骨的贸易交流。嘉靖年间《辽东志》中记载着“貂皮一张银二分,豹皮一张银一钱,熊虎皮每张银三分”,这种拥有规定价格的兽皮,标志着他们已经完全的作为一种商品进行流通,并且关于虎兽皮的买卖已经进入到国家的纳税系列,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赋。
清朝的时候虎制品在盛产老虎的东北地区已经成了进贡的必备产品:“每年随三次鹿差应进:虎皮三张、虎胫骨三副、虎威骨三副”,并且也已经出现了药商频繁收购的局面。
(3)虎制品交易最后的繁荣与消失
民国时期应该是虎制品交易最后一个繁荣期,虽然民国时期老虎已经不在多见,但在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关于虎制品的交易也一直存在,特别是在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多产老虎,特别是品种优良的东北虎,因其虎皮样式华贵,质量优良,不仅深受国内精英阶层的喜爱,在国际社会上同样有人花重金去购买东北的虎皮,据记载当时辽宁省一年的虎骨胶销量就达到355斤。
然而换来的确实东北虎品种灭绝不止一个,仅有的东北虎也所剩无几,老虎的生存环境日渐恶劣,这也是导致之后的虎制品交易衰落的一个原因之一。
由于人们的大量捕杀,老虎的数量一日比一日少,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进步和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在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由此确定了虎作为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而进行保护,不再允许肆意猎杀,在法律的层面保护了虎的生存环境,使得老虎数量也在逐渐上升。
也正是两部法律的颁布,全面禁止了虎骨及其相关虎制品的收购和出口,同时也禁止使用虎骨作为制剂,多种禁令的颁布使得两千多年的关于虎制品的交易从此消失。
结语:
虎制品的贸易交流经过了以虎皮为主到以虎骨交易为主的两个阶段,从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上的价值到更多的是实用意义上的价值,虎制品的贸易历经两千多年。无论是开始还是消失都有历史必然性,无论过去的时代如何,今天的社会全面禁止虎制品的交易,作为当今社会的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再肆意的捕杀动物。
参考文献:
〔1〕:春秋左传集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
〔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